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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道原墓志铭元祐八年十一月 北宋 · 黄庭坚
 出处:全宋文卷二三三五、《山谷全书·正集》卷三一、《三刘家集》附录
道原,高安刘氏讳恕
博极群书,以史学擅名一代
年四十有七,卒于元丰元年九月
其父涣,字凝之,葬道原星子城西。
以故司马文正温公《十国纪年》序为铭,纳诸圹中;
其僚今翰林学士范淳夫为文,碣于墓次
两公天下士,故道原不得志,而名誉尊显,诸儒纪焉。
后十馀年,刘氏少长相继逝殁,惟道原一子羲仲在。
论者归咎葬非其所,故羲仲元祐八年十有一月迁葬道原江州德化县龙泉,以《十国纪年》叙及墓碣义,论撰遗事,乞铭于豫章黄庭坚
庭坚辞曰:「道原天下,独以温公为知己
公序道原学问行义,揭若日月庭坚何以加焉」?
羲仲三请曰:「迁奉不可以不书,因得以先人遗事为托」。
终不得辞,则叙而铭之。
道原天机迅疾,览天下记籍文无美恶过目成诵
书契以来治乱成败人材之贤不肖天文地理氏族之所自出口谈手画贯穿百家之记,皆可覆而不谬。
初仕年十八,名重诸公间。
负其才,不肯折节下人面数短长不避豪贵
诸公皆籍其名,亦不好也。
为吏发强老奸宿负,必痛绳治之,一时号为能吏者,多自以为不及也。
倦游十五年,温公修资治通鉴》,奏以为属,乃迁著作佐郎
书未成,而道原下世
七年,书奏御,论修书之功,有诏录其子羲仲郊社斋郎元祐七年刻《资治通鉴》板,书成,又诏书赐其家,诸儒以为宠。
道原平生著书五十四卷,皆有事实,不空言
道原王荆公善而忤荆公,与陈鄘公善而忤鄘公,所争皆国家大计大臣之节,故仕不合,以滨于死而不悔
著书自讼曰:「平生有二十失:佻易卞急遇事辄发。
狷介刚直,忿不思难。
泥古非今不达时变
疑滞少断,劳而无功
高自标置拟伦胜己
疾恶太甚不恤怨怒
事上方简,御下苛察
直语自信不远嫌疑
执守小节坚确不移
求备于人,不恤咎怨。
多言中节高谈畔岸
臧否品藻,不掩人过恶
立事违众,好更革应事
不揣己度德,过望无纪。
交浅而言深,戏谑不知止。
任性避祸论议讥刺
临事无机械,行己规矩
人不忤己,而随众毁誉
事非祸患,而忧虞太过
君子行责望小人
非惟二十失,又有十八蔽:言大而智小,好谋疏阔剧谈不辨慎密漏言,尚风义龌龊乐善不能行,与人和而好异议不畏强禦而无勇,不贪权利而好躁,俭啬而徒费,欲速而迟钝,闇识强料事非,法家深刻,乐放纵而拘小礼易乐多忧畏动而恶静,多思处事乖忤多疑而数为人所欺。
事往未尝不悔他日复然自咎自笑,亦不自知所以然也。
观其言,自攻其短,不舍秋毫可谓君子之学矣。
道原博学强识,而其蔽犹若是,亦足以学者之难也。
夫学也陷而入于蔽,患自知不明也。
自知明而不能改,病必有所在
故并著之,使后学者得监观焉。
初,凝之忿世不容弃官,老于庐山之下。
道原而节愈高,盖亦有激云。
又自以源出,务追配前人立名后世,故傲睨万物,而潜心翰墨
仕虽不逢,得其所愿矣。
夫人蔡氏亦有贤行,生三男羲仲和叔、秤,材器过人
和叔以文鸣,而秤笃行不幸相继死。
羲仲沈于忧患不倦学,犹能力其家。
一女,嫁秀州司法参军百禄
道原才行之美,尚多可传,弗著,著其大者
铭曰:
贪夫所争,烈士所弃。
显允刘君去位遂志
清近义,其勇近仁。
其子守节对于前人
刘子矫矫执方恶圆。
与世龃龉,曰吾道然。
其在闺庭,悦亲以孝
举按抱衾室家静好
上士勤道,百世之师
四海温公,俾民不迷。
温公补衮元元本本
刘子执简匪躬蹇蹇
公论政,以学为原。
浚川积石,学深其源。
温公忽忘刘子典学
我为铭诗,式告后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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