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说 其七 北宋 · 黄裳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五八
合异为同,《易》之道也。天下之道,散同而已。冒天下之道,此《易》所以无体,无乎不为。盖非冒天下之道,不足以为《易》。
道为天下之母,然后寂然之中,生出有象,长育有器,建立有法。老者入死,故穷则变;少者出生,故变则通。往来不穷,新故相代,故通则久。夫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易》之道也。黄帝、尧、舜、禹、汤,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遵《易》之道者也。不以人废天,不以故灭命。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乾坤役使六子者也,其言能变,化成万物,所以不及天地。其言山泽通气,风雷相薄,则曰天地定位而已。
「既有典常」者,《易》之书也;「不可为典要」者,《易》之道也。言要以其不及详,言常以其不及变。典之为道,要常而已。
典者道之降,则者典之降,法者则之降。《易》之道至于为书,亦已粗矣。然而不言法则何也?以《易》而示他经,则其为书犹主于道焉。《礼》以世法为主,《诗》以人情为主,《书》以时务为主。「变动不居」,至「惟变所适」,言《易》所以为道,其出入以度。至「既有典常」,言《易》所以为书。《易》之为书,有道存焉。故以同民患则有济天下之仁,以前民用则有周万物之智,不可远也。尊之如父,亲之如母。其入以度,使内知惧,则虽入无保,如有辅翼之者;其出以度,使外知惧,则虽出无师,如有教之以事者。虚一之中,真性存焉。利欲不能复炎,其犹井欤!既洁净矣,无事乎渫;既正固矣,无事乎渫。其地冽,其泉寒,供物之求而已。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易》之道也,故能与天地为终始。万物入死矣,天地未尝有终;万物出生矣,天地未尝有始。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易》之道也,故能与天地准。是故形体之所覆载,情气之所交感,未尝有馀,未尝不足。天地,物之大者尔,未离乎物,而不与物同为始终有馀不足。夫何故也?《易》有所与故也。
反身自爱,致静而动之谓仁;复本反始,以齐万物之谓道。《复》之初九,一阳来复之时,万物归根之地。其冥也,为明之藏,为物之复始;其罔也,为有之舍,为物之资始。以人言之,则反身自爱,致静而动之仁;以天言之,则有复本反始,以齐万物之道。道与仁相为左右,道与物相为得丧。六四与初为应,从道者也;上六迷复,徇物而往者也。
貌、言、视、听、思五者,君以仁民者也;雨、旸、燠、寒、风五者,天以生物者也。是故肃、乂、哲、谋、圣五物之时若之,狂、僭、豫、急、蒙五物之常若之。圣人之治天下,无狂而能肃,无僭而能乂,无豫而能哲,无急而能谋,无蒙而能圣。是故五物未尝极备,而亦未尝极无,数或有之。圣人能以五事裁其有馀,成其不足。《易》曰「裁成天地之道」,则成能乎其中矣;「辅相天地之宜」,则成位乎其中矣。
舜以禹、皋陶为己忧,故「臣作朕股肱耳目」,特以命禹。「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特以谕皋陶。夫禹、皋陶与舜为一体者,而舜或失之,则一体废矣。为己忧也,不亦大乎!
「无有作好,遵王之道」,为「惟辟作福」言之;「无有作恶,遵王之路」,为「惟辟作威」言之。好恶不作,公生明夷旷之中,遂无万物之累。故言其无滞碍,则曰「王道荡荡」;言其无险厄,则曰「王道平平」;言其无邪枉,则曰「王道正直」。
遵王之道,则有作福之仁;遵王之路,则有作威之义。会而归之,以立有极之本;散而行之,以致有极之用。方其会而归之,未始有好,故能无作好;未始有恶,故能无作恶。无偏无党,或见于公;无反无侧,或见于正。此则有极散而行耳。
人之于学,有情然后好善,有志然后向善。情有好恶,志有向背。以好恶之情,好善而恶恶,则《孟子》所谓若其情者也;以向背之志,向善而背恶,则《书》所谓逊志者也。盖惟穷理之学为能逊志,学在耳目之间,未有能逊者也。
「惟学逊志」,则有受道之资;「务时敏厥修」,则有致道之力;「乃来」,为其质有所受,力有所致故也。高宗之学,「暨厥终罔显」,岂非志之所在有所未逊欤?故高宗之命说曰:「尔惟训于朕志」。说之训高宗曰:「惟学逊志」。
学之序,能辨志,然后能逊志,能逊志然后能继志。辨志,求道之时也;逊志,从道之时也;继志,会道之时也。志于道则无累,志于仁则无恶。
伏羲、唐尧、周公无成与亏者,同乎道也;有成与亏者,异乎法也。可异者法而已矣,道不可异也。荀卿以「道过三代谓之荡,法异后王谓之不雅」。然则荀卿所谓道与法者,异乎吾所谓道与法也。雄之言曰:「法始乎伏羲,成乎尧,匪伏匪尧,礼义哨哨」。其贤于荀远矣。
相道者天,相天者人。道无形也,视之不见;道无体也,抟之不得,且无所由也,无所居也,无所行也,无所止也。及其之乎上者,其数三天;之乎下者,其数两地。参伍以变,错综其数,偶者合之以奇,奇者合之以偶。生者斯成,始者斯终。积刻而为辰,积辰而为日,积日而为月,积月而为时,积时而为岁。有生类不能逃此。五行之数,有生有成,有奇有偶,有盛有衰,有清有浊,或相制,或相顺,或有馀,或不足。有生之类,食息嚬笑,上下小大,不能逃此。言其道也,或居乎小人,或居乎君子;言其位也,或居乎上,或居乎下;言其分也,或居乎富贵,或居乎贫贱;言其情也,或居乎厚,或居乎薄。安其所居,不相乖异,此天相之也。五典以叙,五礼以秩。其为彝也,始终之不可穷;其为伦也,先后之不可乱。然而九畴之类,「初一曰五行」,非人所与焉;「敬用五事」,「农用八政」,「协用五纪」,「建用皇极」,「乂用三德」,「明用稽疑」,「念用庶徵」,安其所居,不相乖异,此人相之也。叙者以惇,秩者以庸。不可穷者,推之使通;不可乱者,辨之使治。
天子施礼于诸侯,以十有二牢,以多为贵也;诸侯报礼于天子,膳以牲犊,以少为贵也。以多为贵者外心也,以少为贵者内心也。《礼器》曰:「古之圣人,内之为尊,外之为乐,少之为贵,多之为美」。诸侯之于天子,观天下之物,无可以称其德者,得不以少为贵乎?《郊特牲》曰:「牲孕弗食,祭帝弗用」。诸侯之膳天子,上同乎帝,尊贵之也。天子之于诸侯,为之牢礼之数,而诸侯之待王官也,令百牲皆具,乐美之也。盖谓待王以多则为亵,待百官以少则为简。故《礼器》曰:「先王之制礼也,不可多也,不可寡也,惟其称焉(此条又见《永乐大典》卷二○四五八。)」。
不矜而庄,人之道也;不言而信,天之道也;不厉而威,神之道也。
致民力而望地利,可必也;致地利而望天时,不可必也。天时之运,丰登中下,未始有常。先王以耕计积,以仂计用,以釜计食,非其吝人以自养也。为国备天时之变,则以耕计积;为民应天时之变,则以釜计食。
司稼一年之上,不出敛法,则其取财有义。廪人以岁之上下数邦用,则其用财有礼。天时之变,其所生者弗盛,而国之所积厚焉;其所取者弗多,而君之所用杀焉。
六刑为六行而设,造言乱民之刑,为六刑而设。六行之数不明,造言者乱之也;六行之俗不成,乱民者害之也。孟贲之不动心也以力,告子之不动心也以言,孟子之不动心也以德。有力者不必有言,故孟贲之勇,众力能胜之;有言者不必有德,故告子之勇,众辩能胜之;孟子之勇不可为众,举天下之辩,穷天下之力,未有能屈之者。孟贲、告子区区言力之间,何足道哉!而公孙丑以孟子过孟贲远矣,将欲贤孟子,不知其实卑之也。此孟子所以言「告子先我不动心者」,以鄙公孙丑之言欤!「告子先我不动心」,且未足以为贵,则虽过孟贲远矣,何足以进我哉!
北宫黝之勇,知用其气而已,不及自守;孟施舍之勇,知守其气而已,不及自反。知用其气则养之无所在,故曰「北宫黝之养勇」。知守其气则养之有所在,故曰「孟施舍之所养勇也」。孟施舍量敌虑胜,与夫自反相似;「视不胜犹胜」,与「千万人,吾往矣」相似,北宫黝「恶声至,必反之」,与夫「不可者拒之」相似。二子之勇,皆不及是,故曰「未知其孰贤」。北宫黝「思以一毫挫于人,若挞之于市朝」,此使于区区之气者;孟施舍「量敌而后进,虑胜而后会」,此使于区区之智者。量敌虑胜,能虑人矣,不能虑己。「无严诸侯,恶声至,必反之」,且不能虑人,而况于己乎?然而皆末耳,本之则无如之何。及之有知,居之有仁,行之有义,此曾子所以为勇之大者。直在人,曲在我,则「褐宽博,吾不惴焉」;曲在人,直在我,则「虽千万人,吾往矣」。
心,志之君也;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体,气之寓也。人之气时发于心,君无志以将之,则趋蹶而已。君子尝使其气,次志之所至。志之所至为之限,而气不得以过之。过其所至,则犹新生之犊,猖狂妄行,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莫之知辟者众矣。君将有为也,任志而用之;帅将有行也,任气而用之。持其志者,心为之君而已。
以北宫黝用其气言之,则孟施舍量敌虑胜为守约;以曾子自反言之,则孟施舍量敌适足以为守气,曾子自反乃真守约也。言孟施舍守约,所以抑北宫黝,欲其尚曾子所谓勇,故略子夏。曾子之勇,孟子之不动心,一也。孟子言曾子之勇,所以自明;言北宫黝之勇,所以明孟贲;言孟施舍之勇,所以明告子。
不惑故能定,不动故能应。不得于言,勿以不动求于心,则告子以心本于言矣;不得于心,勿以不蹶求于气,则告子以气本于心矣。气之不蹶本于心,此固是也。然而心之所本,告子之见既已误矣,气之所本何所恃哉?言屈则心动,心动则气蹶。告子之言幸而胜天下之辨则可矣,天下之辨有能胜之者,则告子之心其能不动乎?告子之言,所谓不必有德者也,夫谁不可胜哉?有德则言本于心矣。不得于心,勿求于言与气,然后其说具矣。言与气之所本者心也,心之所本者道也。
欲其防气壹也,则曰「志至焉,气次焉」;欲其防志壹也,则曰「持其志,无暴其气」。存适不通谓之志壹,趋蹶则气之动也;流行不通谓之气壹,迷误则志之动也。虚一而静,心之道也,任志率气,以应天下之变。志壹之患,非特其气趋蹶也,反动其心,则中之所主丧矣。
言生于心,而告子曰「不得于言,勿求于心」,此其所以不知言。气「集义所生」,而告子曰「义外也,非内也」,此其所以不善养气。孟子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岂有他哉!以言生于心,以义在内而已。
复为精气,则合天地之德;散为和气,则赞天地之化。去知与故,循天之理,以直养而无害者也。
至大配道,至刚配义,无是馁也。无是义,道为配。
君子之气复于仁,生于义,空于道。有除害之心,则怒气之所生;有兴利之心,则和气之所生。兴利除害之心忘,则仁守其气矣。
「集义所生」,此孟子之养气也;「义袭而取之」,告子之养气也。慊者,自反而足者也。告子外义,徒行其气而已。能无馁乎中心之所畏,言与义卫其外焉,此其所恃以不动者也。其言不本于德,其义不根于性,欲使其心不动,亦已难矣(《演山集》卷五三。)。
此则原缺字甚多,据清抄本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