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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州新乡县学记元祐五年 北宋 · 詹文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六
新乡,卫之属县也。
昔周既诛三监,尽以其地封康叔卫侯
其后九世武公继之,脩康叔之政。
公子季札聘鲁,请观于周乐,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也」。
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岂卫风乎?
懿公为狄所灭,河南属于晋,至汉久矣康叔武公之风即竭,而之俗犹存故俗刚强,多豪杰侵夺,薄恩礼好生分,班固志之,言「教习俗之移人性」,可不慎也!
新乡管叔之地,土地饶美物产阜盛,幸太平无事之久,其民富庶安居乐业儒者视他邑为多,而异人间出焉。
无学居士,而独以庙事孔子,此非治古之意。
熙宁六年秋,县废,而所谓庙者又随以毁。
元祐二年春,始诏复县,而庙未及新也。
符离李公久来为令尹,治其民,民心方喜县之初复也,而重于犯法令尹曰:「此何可恃哉?
康叔武公之德在民者深,犹不足以旧染之俗,况无学礼义以胜其邪僻之心,则奚所不至」?
于是仍其庙之故基,一为新之,讲说有堂,斋习有室下至庖湢,莫不有所,完固静严,弗筚弗陋。
始于元祐四年八月癸丑终于元祐五年四月辛巳,凡为屋四十间,不劳而就者,从其士民之愿也。
于是来请予文以纪其成。
予闻之,所贵乎士者,为其能自重也。
所以自养,则知所以自重,其治天国家,特其措之事业者尔,盖有深于此者焉。
至于庶民不能知此,孝弟愿悫,亦已足矣
令尹之为兹学,意不在是乎?
嗟乎
为民上者,必以教化为先,而行一时孰若尽心所以教之之道,可以善其心而传无穷
而世之为吏者,盖莫知此。
李君贤者也,静而有守,刚而不挠,其政岂弟明恕,其民爱敬之,则其为此亦无难也。
虽然来者或由之继与。
令尹之所用心,而士民不克称焉,则今日之事,孰为功也?
故予为书其事,俾刻之石。
按:正德新乡县志》卷六,明抄本。又见《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四一四,乾隆卫辉府志》卷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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