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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祔四后当发册奏元丰六年闰六月 宋 · 王古
 出处:全宋文卷二二一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六、《宋史》卷三二○《王古传》、《宋史翼》卷五《王古传》
窃见修定升祔仪注,内四后更不造册
臣窃以谓奉上二帝徽号升祔四后神主,其事则殊,其为宗庙大礼一也。
升祔不发册,则大庆廷授上公、载辂、仪卫鼓吹等,亦皆缘此而罢,止于太庙有司摄事而已
如此,则加号之礼显升祔之事隐。
盖发册之礼虽为祔庙节文,而升祔之重,乃由发册而后显,今既行升祔而反废其重礼,恐万方观听或有轻重朝廷者矣。
或谓故事用册者皆以改上尊谥,或字有增损之故,今四后谥无所改则不可用册。
然臣以谓郊庙用册,其事多矣,非必至于增改谥号而后可为
今自别庙而升,始正帝后同室之位,决历世疑议举宗庙之大礼据经稽古,至陛下而后定。
其事至重,顾使减于谥号增改,使有司止以常祝告庙,此臣所以疑而未敢决。
臣愚以为朝廷茍欲姑徇礼官之议,今不用册,则乞稽参典故,凡行礼之节务致隆极,使较然以异于常享,庶几上副陛下致严宗庙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