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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彦若第四元祐六年六月 北宋 · 安鼎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六○
臣近三上封章弹奏赵彦若罪犯
臣之愚诚以谓天下之恶无甚于欺诈
施之乡党朋侪,犹有刑辟之禁,况罔惑朝廷摇撼大狱,挠天子威柄,欲使良善受害奸恶侥倖者乎?
此风寖长,则人不得安居,法不常行凡人主之所凭恃不为重且固也。
今按彦若之罪,具有此情。
前后论列,其诚至恳到矣,其言至明切矣,而天听高远,终未听纳
反覆思索,未识其由,岂谓臣卑不足信耶?
不然陛下左右有为彦若之党者挟私好,曲为游辞,以蔽惑明圣也。
审如臣言不足信,则乞出臣前后章疏宣示朝堂,以稽合众论
彦若在朝有党,则是朋比之渐,臣下威福之迹已著,尤宜谨察而深防之也。
彦若心性阴很,精神滞闇,徒有记诵学而不识义理,真所谓书簏画地饼尔,故施于行事无闻焉。
及至任情冒法,则与市井小民无异
何足以烦朝廷众论、沮公议宥之邪?
臣伏陛下奋然独断,早以彦若吏书罪,重赐黜责,以警天下之轻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