劾王诜等奏(元丰二年十二月) 北宋 · 舒亶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一、《续资治通鉴》卷七四
驸马都尉王诜,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及遗轼钱物,并与王巩往还,漏泄禁中语。窃以轼之怨望诋讪君父,盖虽行路,犹所讳闻。而诜恬有轼言不以上报,既乃阴通货赂,密与燕游;至若巩者,向连逆党,已坐废停。诜于此时,同挂论议,而不自省惧,尚相关通。案诜受国厚恩,列在近戚,而朋比匪人,志趣如此,原情议罪,实不容诛。乞不以赦论。
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人,除王诜、王巩、李清臣外,张方平而下,凡二十二人。如盛侨、周邠辈,固无足论。乃若方平与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曾巩、孙觉、李常、刘攽、刘挚等,盖皆略能诵说先王之言,辱在公卿士大夫之列,而陛下所尝以君臣之义望之者。所怀如此,顾可置而不诛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