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事策下(第五道)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九一、《栾城应诏集》卷八
臣闻大人之道,行之而可名,名之而可言,布之天下而无疑,施之后世而无愧。堂堂乎立于四海,虽一介之士,而无所不安,此其所以为大人之道欤!今夫天下之人,天子谁不役其力者?而天下皆不敢以为非。此诚得其可役之名而役之,是以天子安坐于上而士大夫为之奔走于下。大者为之运筹画策,治百官以济其大事;而小者为之按米盐,视鞭箠,以奉其小职;文吏为之簿书会计,详其出内取予之数,而使天下不敢欺;武吏为之擐金被革,习其战阵攻斗之事,而使天下不敢犯。劳苦其筋力,而罄竭其思虑,甚者捐首领,暴骨于原野,而不知避。何者?食其禄也。至于田野之民,耕田而食,或生而不至市井,然及其有税而可役,趋走于县吏之前,恭谨有礼,不教而自习。而其尤难者,至使之斩捕盗贼,挽弓巡徼,疲弊而不敢求免,此岂非食其地之故欤?故夫天下之人,凡天子之所得而使令者,皆可得而名也。而臣窃怪府史胥徒,古者皆有禄以食其家,而其不足者,皆得计口而受田以补其不给,夫是以能使之尽力于公事,而不恤其私计。盖周之所谓官田者,府史胥徒之田也。而今世之法,收市人而补以为吏,无禄以养其身,而无田以畜其妻子,又有鞭朴戮辱之患,而天下之人皆喜为之。其所以责之者甚烦且难,而其所以使之者无名而可言,而其甚者,又使之入钱而后补,虽得复役,而其所免不足以偿其终身之劳。此独何也?天子以无名使之,而天下之人亦肯以无名为之,此岂可不求其情哉?且夫天子举四海而寄之其臣,郡县之官又举而寄之其郡县之小吏,刑法之轻重,财用之多少,无所不在。是以掌仓库者,得以为盗;而治狱讼者,得以为奸。为奸之利,上足以养父母,而下足以畜妻子。其所以无故而安为之者,为此之故也。是以虽无爵禄之劝,而可得而使;虽有刑戮耻辱之患,而不肯舍而去。而其上之人驱其无禄之身,而遇之以有禄之法,恬不为怪,此乃公使之为奸,以当其所得之禄,而遂以为可得而使之也。如此则尚何以示天下?臣愚以为凡人之在官,不可以无故而用其力,或使以其税,而或使以其禄。故夫府史胥吏,不可以无禄使也。然臣观方今天下,方苦财用之不给,而用度有所不足,其势必无以及此。而古者周官之法,民之为讼者入束矢,为狱者入钧金,视其不直者,而纳其所入。盖自秦汉以来,其法始废而不用。故臣亦欲使天下之至于狱者,皆有所入于官,以自见其直;而其不直者,亦皆没其所入,以为胥吏之俸禄。辨其等差而别其多少,以时给之,以足其衣食之用。其所以取之于民者不苛,而其所以为利者甚博。盖上之于民,常患其好讼而不直,以身试法而无所畏忌,刑之而又使之有入于官,此所以深惩其心而又其所得止以厚吏,此有以见乎非贪民之财也。而为吏者,可以无俟为奸而有以自养。名正而言顺,虽其为奸从而戮之,则无愧乎吾心。呜呼,古之所谓正名者,犹此类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