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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1072年8月 北宋 · 苏辙
 出处:全宋文卷二○七七、《栾城集》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妙觉寺
问: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两汉之间,经各有师,师各有说。
异师殊说,相攻如仇雠。
异己者虽善不从,同己者虽恶不弃。
下逮魏晋,争者少止,然后学者相与推究众说,从其所长。
至唐而传疏之学具,由是学者始会于一。
数百年之间,凡所以经世之用,君臣父子之义,礼乐刑政之本,何所不取于此?
然而穷理不深,而讲道不切,学者因其成文而师之,以为足矣。
是以间者立取士之法,使人通一经而说不必旧。
法既立矣,俗必自此而变。
盖将人自为说而守之耶?
两汉之俗是矣;
将举天下而宗一说耶?
则自唐以来传疏之学是矣。
夫上能立法以救弊而已,成其俗者必在于士。
将使二弊不作,其将何处而可哉?
问:三代之治以礼乐为本,刑政为末,后世反之,儒者言礼乐之效与刑政之弊,其相去甚远,然较其治乱盛衰,其比后世若无以大相过者。
夏后氏再传而失国,乱者三世,商人再衰而复兴,周人一迁而不振,其贤于汉唐其实无几。
至于汉文帝唐太宗,克己裕人,海内安乐,虽三代之盛王,何以加之?
夫礼乐刑政,其功之异,岂特如此而已?
今自祖宗创业百有馀年,令修明,上下相维,四方无虞,求之前世未有治安若今之久者。
然而儒者论其礼乐,常以为不若三代,此为诚不若耶?
为习其名而未稽其实也?
不然,世之治安则不在礼乐欤?
宜一有以断之。
问:孟子言:「五亩之宅,植之以,则五十者可以衣帛;
鸡豚狗彘,无失其时,则七十者可以食肉;
数罟不入洿池,则鱼鳖不可胜食;
斧斤以时入山林,则材木不可胜用」。
诚哉是言也!
虽然,孟子将何以行之?
岂将立法设禁以驱之欤?
夫立法设禁而无刑以待之,则令而不行;
有刑以待之,则彼亦何罪?
请言孟子将何以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