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淮南闭籴状(二)1091年11月 北宋 · 苏轼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七八、《苏文忠公全集》卷三三、道光《阜阳县志》卷一七 创作地点:安徽省阜阳市
元祐六年十一月日,龙图阁学士左朝奉郎、知颍州苏轼状奏:臣近为光州固始朱皋镇官吏违条禁止本州汝阴县百姓朱宪收籴稻种,不令过淮。
及取到行人杨佶等状称,是淮南官场籴米,立赏禁止米斛过淮,致本州收籴军粮不行,及农民阙种,城市阙食。
已具事由闻奏,乞严赐指挥淮南监司,不得违条禁止贩卖米斛。
仍乞勘会,如系灾伤地分,不得违条收五谷力胜去讫,仍已令本州一面移牒淮南提、转及光州、固始县、朱皋镇等处,放行斛㪷,其提、转、州县,并不回报依应施行。
朱皋镇官吏坐到本州县牒:「所准淮南西路提刑司指挥出榜云,如有细民过渡,回运米斛,不满一硕,即勒白日任便渡载外,有一硕以上,满一席者,并仰地分捉拽赴官,依法施行。
犯人,备赏钱一贯,每一席,加赏钱一贯。
若或夜间过渡,一硕以下,犯人出赏钱一贯,每席,加一贯。
其所捉来到米数,却勾栏前来,于本县元籴处出粜。
若系他人捉到,其经历地分勾当人,并勾追勘断。
以此,至本镇不敢放过米斛」。
又于今月十五日,据汝阴县百姓杨怀状:「为本庄不熟,遂典田土得钱,于淮南收籴到纳税及供家吃用米四硕,被朱皋镇立赏勾栏,不令过淮」。
臣又亲自体问得本州寄居官户,皆言:「有田在光州界内,今年为颍州米贵,各令人于本庄取米纳税供家,并被本处官司立赏禁止,不放前来」。
切详逐州、县、镇,若非监司公然违背朝廷敕条,明出榜示,禁绝邻路糇粮,即逐处官吏,亦未敢似此肆行乖戾之政。
须至再奏,乞赐指挥者。
右臣窃见近年诸路监司,每遇米贵,多是违条立赏闭籴,惊动人户,激成灾伤之势。
熙宁中张靓沈起首行此事,至浙中饿死百馀万人。
臣任杭州日,累乞朝廷指挥,亦蒙施行。
今来淮西提刑,既欲收籴官米,自合依市直立定优价,则人户岂有不赴官中卖之理?
今乃明出榜示,严行重赏,令人捉拽勾栏收籴,显是强买人物,为国敛怨,无甚于此。
提刑司明知《编敕》「虽遇灾伤,不得禁止贩卖斛㪷」,乃敢公出榜示,立赏禁绝!
淮南京西均是王民,而独绝其糇粮,禁其布种,以至官户本家庄课,亦不得般取吃用,违法害物,未之前闻。
其逐州、县、镇官吏,亦明知有上条及臣已坐条关牒,并不施行,宁违朝廷《编敕》条贯,不敢违监司乖戾指挥
伏望圣慈详酌,早赐问取施行,少免官吏恣行,农民无告。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