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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司封墓志铭治平二年十一月 宋 · 金君卿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二六、《金氏文集》卷下
公讳伸,字仲举世居鄱阳太伯之南。
吴为著姓,芮起鄱君五世诸侯王,至大司马
七世孙延之,亦尝为鄱君令
公盖其后也。
曾祖汉琛,祖承谕,皆不仕
父绍文,累赠光禄卿
葛氏,赠丹县太君
妻范氏,封南康县君先公而亡。
子男二人:长良嗣,天资孝谨,公初为郎时,以袷飨恩例,得奏补
良辅,才十岁,用公遗表恩,今皆为太庙斋郎
六人:长适进士徐庚,次适国子博士尹忠恕,次适渠江县王倚,次适秘书丞张弈,次适潭州观察推官李师旬,季尚幼。
公力自奋天圣初,擢进士第,补庐陵狱官、馀杭法掾
歙州军事判官荆南节度掌书记
用举者,改著作佐郎,历建昌依政县宰
益州路转运使举辟成都监榷
岁课增羡,除湖州通判
代还推知祥符县
秩满出守安州,寻授荆湖北路提点刑狱公事
未几,乞郡,移守四明
政成归觐朝廷优老,得宣城郡
著作九迁,至司封郎中
公素其分,以恭俭自处,虽卮酒杯羹怡怡如也。
当官廉畏,审持文法,济以恕,故吏无敢窃舞,而民亦不忍欺
安太守既病且老,以赇抵吏,逮及三数百人留狱未决诏制命公往覈其事。
至则悉与释缚待之以不忍之情,即日狱成。
祥符赤县民讼纷夥,虽得廉吏不为贵势所移者几希
恂恂自守不容有私谒,而政号平简
四明并海之田,水利可及,而民力不堪
公与为之堤堰、石碶凡百所,恳辟滋广,民实利之。
历官四十二年,无小过失
所举吏凡百员,亦无以事废者。
枢密使田公况,实惟名臣,今延帅程公戡,丞相曾公公亮文公彦博,国之元老,皆尝褒荐,士以是益重之。
公惟嗜经史,藏书万帙,多自雠对,虽年踰耳顺手不释卷
治平元年冬,公既得宣守以归,至于仪真,谓其家人曰:「吾奉职廑事,不愧良吏
少小时,力家事,勉就学,亦不敢自期今日
若得归拜松楸然后请老琴棋自适,以毕天年不已乐乎
桑榆晚景惟恐未如所欲尔」。
左右愕然不意此言曷为而发也。
数日,遂感疾,复谓其子曰:「此吾亡所,无以瞑眩我。
为汝克家,吾死如甘寝矣」。
十一月二十五日丙戌易箦舟中享年七十三。
子良嗣护旅榇归于故第
明年十一月初四日庚申安葬山西南之隅。
里人金某,勤良嗣之请,为之铭云:
公于居乡,孝友柔克
起家为郎,稽古之力
初补理官,狱有阴德
作令畿赤自公退食
将命荆湖无旷厥职。
守安与明,黾勉勤绩
廉足自将,志无不得
生营阡陌手植松柏
既寿而归,夫复何戚!
有子其承,请铭其石。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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