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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都司失职第一元祐五年三月 北宋 · 梁焘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四○、《宋史全文》卷一三
臣窃以左右司之职,掌付十有二司之事,以举正稽违
近者人吏违条冒赏事由都司后下,曾无举正,罪孰甚焉!
今若置而不问何以儆饬慢官
窃恐诸司纲纪,寖以不举,公议废郁,有害政体
伏望圣慈详酌特赐指挥施行,以示法令之明。
贴黄狡吏乱法,遂招物议,已蒙朝廷逐去奸人无复可论者。
都司正是纠违之地,而先自失职不可并无行遣,此物议所以未平言者不敢辄止也。
伏乞圣明详酌,早赐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