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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确(四 元祐四年四月 北宋 · 梁焘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八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五
臣近累章论奏蔡确罪恶,乞正典刑至今未行,公议沸腾,臣所以不敢循默,辄复紊烦圣听,国体所系,愿留宸断
谨按奸贪便辟险谲阻深因缘朋党盗据相位,挟宠用事,公肆矫诬辜负先帝人人痛心
若数其罪,诛殛有馀,而罢相之日,犹得大学士出守近郡则是陛下即位之初,已有大恩也。
其弟硕为军器少监盗用官钱以巨万计赃污狼籍近时所鲜,自取败没
有司议法,当死无赦陛下之故,特屈常刑,止从羁管则是陛下再有大恩也。
荷国厚恩,身为宰相,亲弟犯赃,明有知情故纵之迹,朝廷曲示包容不加穷治,以全体貌,但落职移郡而已,是陛下三有大恩也。
使知人臣之义,宜如何感戴
两宫无负于确至矣,而曾不思此,犹复归不平之气发于篇咏,蓄异意太皇,藏祸心王室忠臣义士所不忍闻。
汉杨恽失位,后有诗曰:「田彼南山芜秽不治
种一顷豆,落而为萁。
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
宣帝见而恶之,抵显戮
陛下之词、味之语,抱恨孰深,寓意孰切,可以之而无疑也。
伏望圣慈,早赐指挥依法施行,以快忠义之心,以为奸凶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