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彭思永英宗皇帝濮王典礼治平二年四月 北宋 · 程颐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五○、《河南程氏文集》卷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六一
思永言:伏见近日濮王亲事言事之臣章奏交上,中外论议沸腾
此盖执政大臣违乱典礼左右之臣不能开陈理道,而致陛下圣心疑惑大义未明。
待罪宪府不得不陛下明辨其事。
窃以濮王之生陛下,而仁宗皇帝陛下为嗣,承祖宗大统,则仁庙陛下皇考
陛下仁庙之适子;
濮王陛下所生之父,于属为伯;
陛下濮王出继之子,于属为侄。
天地大义生人大伦,如乾坤定位不可得变易者也,固非人意所能推移
茍乱大伦人理灭矣。
陛下仁庙之子,则曰父,曰考,曰亲,乃仁庙也。
若更称濮王为亲,是有二亲
则是非之理昭然自明不待辩论而后见也。
然而圣意必欲称之者岂非陛下大孝之心,义虽出继情厚本宗,以濮王实生圣躬,曰伯则无以于诸父,称王则不殊于臣列,思有以尊大,使绝其等伦
如此而已,此岂陛下私心哉?
大义所当,典礼之正,天下公论
执政大臣不能将顺陛下大孝之心,不知尊崇之道,乃以非礼不正之号上累濮王,致陛下有过之地,失天下之心,贻乱伦之咎。
言事之臣又不能详据典礼开明大义,虽知称亲之非,而不知陛下所生之至恩,明尊崇正礼,使濮王诸父夷等无有殊别
陛下心所以难安而重违也。
以为所生之义,至尊至大
虽当专意正统岂得尽绝私恩
故所继主于大义所生存乎至情
至诚一心,尽父子之道,大义也;
不忘本宗,尽其恩义至情也。
先王制礼本缘人情
明大义以正统绪,复存至情以尽人心
是故在丧恩义,别其所生,盖明至重,与伯叔不同也。
此乃人情之顺,义理之正,行于父母之前,亦无嫌閒。
至于名称统绪所系,若其无别,斯乱大伦
濮王陛下所生,义极尊重无以复加,以亲为称,有损无益
何哉
亲与父同,而所以不称父者,陛下以身继大统仁庙父也,在于人伦不可有贰,故避父而称亲。
则是陛下明知称父为决不可也
既避父而称亲,则是亲与父异。
此乃奸人邪说陛下,言亲义非一不止谓父。
以谓取父义,则与称父正同,决然不可
不取父义,则其称甚轻。
宗室疏远卑幼,悉称皇亲,加于所生深恐非当。
孝者以诚为本,乃以疑似无正定之名,黩于所尊,体属不恭,义有大害
称之于仁庙,乃有向背之嫌;
去之于濮王不损所生之重,绝无小益,徒乱大伦
臣料陛下之意,不必须要称亲,止谓不加殊名无以别于臣列。
以为不然
所生之义,则不自明
尽致恭之礼,则其尊可见
况当揆量事体,别立殊称,要在得尊崇不愆礼典
言者欲以高官大国加于濮王,此甚非知礼之言也。
先朝之封,岂陛下之敢易?
爵秩之命,岂陛下之敢加?
以为当以濮王之子袭爵奉祀尊称濮王濮国太王如此夐然殊号,绝其等伦
凡百礼数,必皆称情请举以为率。
借如既置嗣袭,必伸祭告,当曰「侄嗣皇帝名,敢昭告于皇伯父濮国太王」,自然濮国极尊崇之道,于仁庙无嫌贰之失,天理人心,诚为允合
不独正今日之事,可以万世之法。
复恐议者以「太」字为疑,此则不然
盖系于濮国下,自于大统无嫌
今亲之称,大义未安。
言事论列不已前者既去,后者复然虽使台臣不言百官在位亦必继进,理不可夺,势不可遏事体如此,终难固持。
仁宗皇帝在位日久海县亿兆涵被仁恩
陛下嗣位之初,功德未及天下,而天下倾心爱戴者,以陛下仁庙之子也。
今复闻以濮王为亲,含生之类,发愤痛心
盖天不知陛下孝事仁皇之心,格于天地尊爱濮王之意,非肯以不义加之;
但见误致名称所以深怀疑虑,谓濮王复称亲,则仁庙不言自绝群情汹惧异论喧嚣
王者之孝,在乎四海欢心胡为以不无益之称,使亿兆之口指斥谤讟,致濮王之灵不安于上?
臣料陛下仁孝,岂忍如斯
皆由左右之臣不能为陛下开明此理,在于神道不远人情。
先圣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
设如仁皇在位濮王居藩,陛下既为冢嗣,复以亲称濮王,则仁皇岂不震怒濮王岂不侧惧?
是则君臣兄弟立致衅隙,其视陛下如何也?
神灵如在,亦岂不然?
以此观之,陛下虽加名称濮王安肯当受?
伏愿陛下深思此理,去称亲之文,以明示天下,则祖宗濮王之灵交欢于上,皆当垂祐陛下享福无穷率土之心,翕然慰悦天下化德人伦自正,大孝之名光于万世矣。
奸邪之人,希恩固宠自为身谋害义伤孝,以陷陛下
今既公论如此不无徊徨百计搜求,务为巧饰欺罔圣听,枝梧言者徼冀得已,尚图自安正言未省,而巧辩已至,使陛下之心无由而悟。
伏乞将臣此章,省览数遍,裁自宸衷,无使奸人与议。
措心用意排拒人言隐迹藏形阴赞陛下者,皆奸人也。
陛下察而辨之,勿用其说,则自然圣心开悟至理明白天下不胜大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