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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课 北宋 · 侯溥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三七、《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三三
喜于闻誉不喜于闻过,天下通情也。
有人焉,不肖而立于此,诚告之曰:「甚矣,汝之不肖也!
盍免勖蒙陋自进于道乎」?
其人必不知它人之为诲益也,是将愤颜怒发大言诟骂
无它,人之情不喜于闻过者也。
试告之曰:「何子之才明流辈之莫予君也」?
其人必不知它人之为妄谀也,是将和颜怿辞而深谢之也。
无它,人之情喜于闻誉者也。
不肖之人犹不喜于闻过而喜于闻誉而况以向进之士而怀好胜之心者乎?
考课者,所以覈人之功过也。
莫不喜功而恶过,则所喜者将凿空而书之,所恶者将设奇而匿之。
是故考课法明,则功不虚,过不隐,而大公立矣。
臣伏本朝著令,考选人于铨,考常参官京官审官院,考供奉而下三班院,独转运提刑职司未有以考之。
是以治平初考课院,以考职司功状
于以圣心求治,任人精至也。
考课之法,盖媮安茍简者之所不喜也。
贪墨残忍之吏,视考课仇雠
使州县之职有媮安茍简、贪墨残忍,而力薄与寡,莫为之先,是将因考课黜罚也。
其力之厚,其□之众,则州县安肯暴其实邪!
媮安简将化而为和平之政矣,贪墨残忍将化而为严能之政矣。
且夫媮安茍简、贪墨残忍皆出于下僚可也,其或出于上官,则州县下僚安敢暴其实邪?
亮直之士暴其实而书之,非独愤颜怒发诟骂而已矣,又将贻它日之患,而天下之人将指为狂躁之人。
则夫上官之课,必下于属官,而属官下于有司,犹未为皆得尔。
考课之法所宜求其当也。
不求其当,则功过之实将不得而知也。
昔者唐虞三考黜陟,有其文而不知所以为课之法也。
以理推之,建官惟百,则其法盖亦简易矣。
周官太宰三岁大计诛赏群吏,亦徒有其文而不著其所大计之法。
自唐迄周,更七圣人,而其法无传意者随时简易乎?
京、房、刘、邵之法,烦辟甚矣,非当今之所可行也。
魏孝文大和之举,其有意近古乎?
公卿功过,以己耳目之所常得而为之陟降也者
夫外考之官,则臣以谓杜预黜陟之课,唐室考功之法皆可择而从之。
唐制,应考之官,皆具录一年功过行能本司本州长官集众对读,议其优劣,为九等
亦曰委任达官,各考所统之官
此其可行者也。
京师职司职司州郡州郡各考其属官,而严其失实之罚,则考课法明而功不虚、过不隐矣。
唐之四善可用也,而二十七最不可用也。
何则
德义清慎公平恪勤,此百官之所同而可勉使至者也,而二十七最则各以其所职之长而定之,且天下之事非止于二十七涂而已尔。
今之所谓示正、都水转运,三者皆周官所有,而最法之所不及也,所谓宽恤巡检者,皆唐最所不能包也。
如此之类,不可□指,故曰二十七最不可用也。
法之可废者,如音律克谐不失节奏为乐官之,殊可怪也。
郑卫之音雅正之音,发于声,比于律,皆克谐者也,皆不失节奏者也,安得以为乎?
必得如夔之不相夺伦然后谓之谐,则不知乐之如夔者为谁氏也。
故曰二十七最不可用也。
今之考课,各视其所职而考其干济,斯得之矣。
所难知者中常之人,无有功过,或虽有过而无有显状者尔。
天禧初,真庙谓宰臣曰:「京朝官,有旷弛不治众所共知,而无显过者,考课之际,弟以久次迁擢非沮劝之道也,宜志之」。
此尤当今考课之所病也。
然□是者,行之以权可也
百官之才,宰相固知之矣。
知之之明,而后建白人君人君从而察之,见可黜为,然后黜之宜矣。
然不可委其权于外,如使廉按守尉之人皆得以言夫无显过者,则爱憎之心将乘是而发矣,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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