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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司勋墓志铭熙宁十年九月 北宋 · 沈辽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二九、《云巢编》卷九、光绪《续修浦城县志》卷三二
公讳某,字隐直
汉留侯七世孙纮居番阳,至五代祖晟,乃自番阳浦城,遂世仕于闽。
皇考尚书公始以孤童从杨文公京师,以进士中甲科,历官刑部郎中直史馆,致仕乃宅
其卒,赠开府仪同三司
吏部尚书彭城刘敞铭于墓。
隐直,其长子也。
明隽好学,有器识。
未冠时,已卓然为成人。
刘原甫杨审言兄弟为友,前辈长者多贤之。
宝元中,西方用兵,以布衣上疏论朝政,进《启政》十篇,乞召对,已报罢,又陈《边要》数万言,不能用,即移书二府,以古今兵事成败订其是非,于时虽不合,公卿翕然以为材。
数举进士,既不中,且壮矣。
尚书公为陕西转运使范文正公永兴,始劝公仕,于是补太庙斋郎,即任以为洛阳主簿
盖始仕也,其所操决已如老吏,数决滞讼,洛阳人善之。
三年,鱼周询御史中丞,荐以为主簿
仁宗方开言路,台谏官尽人物之选,其言执政得失无不听,当时执政者不敢作威福,陈赐叔、唐子方诸公以此显名一时。
隐直在台中乃主簿,诸公皆推以为友。
皇祐二年,拜明堂。
既斋前殿矣,人藉藉传有泛恩,过以问何郯
曰:「闻之」。
曰:「或传外戚欲得节度使,中贵求为观察使者,于法不可迁,将以亦闻之乎?
是迁也,上既许之而谕于执政矣。
此非不蠹也,何为默然」?
大惧,即与其僚请奏事。
仁宗愧且怒,责所授言。
疑以问公。
曰:「某闻之以告,得罪宁有憾耶」?
明日,礼成,有泛恩,二人者遂不迁。
然上怒未已,推穷且急。
亦终不言。
唐子方之论温成也,夜召公以决之。
曰:「足下当言责,尚何疑?
为此足以塞责」。
子方繇是被逐。
其所建明皆此类也,执政闻而憎之。
秩满,上改大理评事
范文正公青社,荐公文行,乞召试学士院,因请以为从事,但除青州判官而已。
比至,而文正公病且革,以府事一诿之。
文正公陈州至彭门而薨。
公驰哭于彭门,相其后事而还。
代归京师尚书将请老,遂求东南官。
三司请以为怀宁
怀宁剧邑也。
治之数月,廷遂无讼。
而罗原茶场户岁输百万,前日之敝:上之入三倍,其次五倍。
既不足,捽它草木皆为,以是致大贾,贾不售,为令者不得去。
及公至,始约束必得善茶,其上者倍之,其次不过一再倍。
吏告以法,且留公矣。
曰:「使民不加敛,贾得善茶,何为不售」?
民欢呼相告,及期毕具。
是岁大贾至,乃先诸场算,以其得善货也,上下以为便。
侨户出丁钱,其去来不常,十年间吏不时省籍而无除,遂万数。
其去者责于里胥,故任役者率破产,为大害。
一日按籍,除其亡者六千,益新丁三之一。
因以闻上,遂为诸县法。
吏言:「令之圭田五百斛,请赋之」。
公疑其不明也,使访之,得田三百亩,输有司赋其田而已。
自昔守令莫不然,然毕取之,号草头供输
于是通判李基闻而诣曰:「君不可以独清,盍为我谕之」?
其除者亦半。
因谓李曰:「勿广语人,使人反侧,无益也」。
二年,孙长卿江淮发运使,因以亲嫌罢。
于是尚书公老矣,乃还吴,遂不复造朝。
台檄趣召,数移疾不行。
尚书公捐馆,时公年及知命,执丧尽礼,杖而后起,人以为难。
终丧始还台,迁殿中丞
丞相当国,方荐公。
曰:「亲老矣,不可以久留」。
遂得通判湖州以归。
二年,繁昌公卒,哀毁如尚书公之丧然。
隐直家故贫,朝夕鬻粥或不足,未始以告人。
治平三年入朝,于是閒居十年矣。
今上即位,迁尚书虞部员外郎
王丞相圭提举百司,先诸公荐,始编定百司敕。
是时,自陈丞相诸公荐者十二人。
诏赐对便殿,劳问甚渥。
于是子方新领三司,请以为判官,即权领户部判官事
户部主诸道上供金帛,自庆历时,迫诸道上供,入倍常岁。
诸盗始为敝,吏不能较,一岁所负二十五六万。
前日,内帑无所考质,于是有诏使公覆较,以庆历五年为准。
因建言:转运使经制为职,盍以为殿最?
中间不满岁而去者,以数告其代,几可以劝沮。
朝廷遂颁以为法。
而计三年之入最一百三十万,又督发川峡所负,入便钱五十万,大计赖焉。
久之,始正权户部判官
序其秩,视提点刑狱
三司凡七年,乃以司勋员外郎出知越州,兼浙东兵马钤辖
部使者率新进少年,以新法督责其下,戾甚。
吏驰走不给事,已蹈罪咎。
会稽为大府,公以乐易处其吏民,吏不欺而赖以安,法度皆举。
踰年,徙苏州
未行,又改明州
明州尚书公之故治也,遗爱馀美尚在耳目。
人皆喜公之来,公亦乐其州为易治。
于是询求民隐,数日之间,政令一新。
时方病盐法,法已过矣,吏缘为奸,自昌国县置发引铺,而公私之货混淆不可辨,其利于公者削矣。
,则除引铺,使民市于官。
市于官者,不为定格,益严其禁,期不敢犯。
未几,入缗钱八十万。
既足其目,而又益三百万。
未阅月,移成都路提点刑狱
自在三司固已亲其秩矣,三易镇乃始远徙,人皆为之恨,且劝公辞之。
曰:「吾辞之,重得罪执政
虽然,吾颠革族多,岂其愿也。
吾不敢辞,陈力而已」。
于是求对。
及见,上乃悯劳久之,曰:「行且迁矣」。
遂行。
四明之徙,历八月乃至部所。
,务大体,不以暴刻为功。
自熙宁已前,第五等户不徭。
及新法起,乃出免役钱。
公以为朝廷立法,本以宽民,今乃赋困穷之民,非上意。
因奏免者十二万户,蜀民大悦。
茂州蛮叛,数日覆军杀将,进围汶山郡,坤维骚然。
公与转运使俞充行分将兵,方无事时,兵常不足,及是,官军多死,夷兵且深入。
公移帅府,请与之约和,以缓其来,且待王师之也。
帅府用其画,犹连公手札上闻。
已而王师,夷兵不侵轶者,公之力也。
先时,蜀使者多循故事,不阅兵仗。
成都,将阅之,咸以为不可,且生民心。
曰:「吾职事也」。
遂发视之,器甲多敝败不可用,使修完,益移檄支部举新之。
至是军兴,乃获用。
朝廷方并州县,以大农之财。
永康之废未久,请复以为永康县
川峡道阨塞,多瘴疠。
它时使者行部,多不以春夏出。
茂州之役,自三月七月,往来无朝夕之休。
比官军粗备,乃还。
永康,感疾矣。
舆归成都,病小閒。
枢密冯公当世候之。
公嘱当世以后事,神色不动,处生死之际,若往来也。
熙宁九年八月十日,以其官终于官舍,享年六十二。
呜呼!
隐直天性浑厚,喜怒不形声色。
虽子弟有过,未始言,子弟皆化其德。
仕官四十年,历典三镇,至于奉使,未尝一挂于法,亦未尝废一吏,所至皆称最。
与人交,温温若不足,及临事,不茍变。
三司时,左右新进假途以致要津者如奕棋,而公坦然不以为意也。
有文集十卷,其上论朝政疏启及论西方用兵书,号《庆历先书》、《后书》,又十卷,藏于家。
曾祖讳霭,仕于闽。
祖讳,皇赠户部侍郎
考讳沔,尚书公也。
夫人彭城刘氏,封彭城县君,为人明爽,善治家。
公于家事一切不问者,夫人是赖。
先二年卒。
男子八人:元方,进士及第平舆中书吏房习学公事
元振、元宪、元舒,举进士
馀尚幼。
女七人:太常寺奉礼郎沈某著作郎郭茂恂,试将作监主簿苏亨节,太庙斋郎道原,其婿也。
馀尚幼。
公卒之明年,丧始自蜀归。
诸孤将以九月日葬公穹山先公尚书之兆,使来乞铭。
余平昔从公之游,固已钦慕矣。
及代于会稽,亲见其民爱隐直如父母,迫大道为䌽城以障其行至数十里,涕慕不使去者移日,此尤可尚者。
呜呼,隐直其有德君子欤!
乃为之铭曰:
呜呼隐直
学博矣,而志不遂。
其德完矣,而位不充。
或恨其弗逢,维其命之穷。
其达也,不过为王为公,建一切之功。
若其德,则考古人而不愧,将来世而无终,为能执其中。
使九原可作,非夫人之与其谁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