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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缜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九、《忠肃集》卷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七
窃以圣人天下,有一物不安性命之分,则衋然伤之,以谓使然也。
一物失所,犹引以自任,况夫民命之重哉!
是故先之以仁,后之以政,彼其有罪而入吾法,犹哀矜恻怛不得已而刑之。
夫以人君之势,其重爱天下若此,况人臣分忧共治,而敢有专杀者哉!
祖宗仁爱万方,民吏之入人罪者皆有法,而故入者特深,夫意虽有故,然犹假文法以致之也,而已祖宗所不容,又况专杀无辜者哉?
谨按前知秦州韩缜,因饮晏至中夜而罢,指挥使傅勍持烛侍,入于门,见之怒,明日杖勍背一百,三日而死。
其家持血衣以诉于朝廷,始者下本按劾,而辄自有论述,然其大要过为词说,亦不能杀人之罪。
其后但闻朝廷数数有体量之旨,至于今数月矣。
臣窃以之与勍,虽贵贱有间要之分职共事陛下之臣也。
有罪耶,则有陛下之法在,当寘有司阅实而毙之,今乃肆一时忿怒,捽首鞭背非理踰法,杖至一百而死之。
方太平之世,内外莫不法令,蹈绳检,而帅守,快私乘恚,蔑侮典宪暴杀官吏,意轻朝廷不识朝廷何所疑,而体量委曲如此徐徐耶?
议者以家世,其亲戚交游,多在势贵,根株表里,谁不为力
使孤孑单贫无援助者,敢杀一无罪,必不优游迟久至于如此
将使延及明堂之宥也。
臣又闻王韶之来,颇声冤。
韶昨以边地朝廷,坐降一官,而乃保蔽以实其事,故韶极力游说,以惑朝廷奸利相市,意在报
朝廷万有一信,则恐死冤不伸,国法不正,非陛下为人父母之意。
所至暴戾,肆为不法,残人害物,前后非一
边隅未靖,不重责,不伸勍枉,恐无以感士心而得其死力
伏望速赐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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