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论政令奏元祐元年七月 北宋 · 刘挚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六八、《忠肃集》卷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八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二、《续资治通鉴》卷八○、《宋元学案补遗》卷二
臣闻之,衔策不调,虽造父不能善御;
法令不一,虽有虞不能善治
故曰:「慎乃出令」。
慎始也。
又曰:「令出惟行,弗惟反」。
慎终也。
圣人制法造令于堂奥之上,熟复兢慎不得已者,故其出也,天下信之。
以命则行,以禁则止,所谓信如四时,坚如金石
若始之不慎,既出而反之,则何以示信
出而勿反,则又将有受其敝者。
由此之,始既不慎,虽欲慎终不可得矣!
恭惟陛下即位逾年加惠海宇修完政事大要以便人,天下幸甚
累月以来法令寡信,议者窃有疑焉。
夫法非不善,而施行之际,使议者致疑,此亦不可不察。
臣谨条例一二,以概见其馀。
乃者朝廷免役之敝,下诏复差法,天下知之久矣
置局设官,以议施行之叙,天下望之又久矣
造法不慎其始,施之仓猝,故改而立雇募之议,继又为招募之法,而法至今不能成也。
朝廷常平之敝,并用旧制施行,曾未累月,复变为青苗之法,其后下诏切责首议之臣,而敛散之事,至今行之如初
二事大事也,四方倾耳拭目,以观盛德之举,而反覆二三,虽近侍谋议之臣,曾不敢必知法安出,尚何以使天下信之。
挟铜之禁,行之未几,复限以五斤勿禁,一开其端,则轻重多寡,谁复可辨?
官司未易家至而数之,禁而不能止,与不禁同!
大河职事河北转运司之,则属转运司
都水之,则归都水
夫二者必有一得,则亦必有一失矣,此其小事,然推此类之,则议者之论安可不察
且改之易之诚是耶,君子以为反令,况改易未必是,徒以暴过举天下,则曷若慎之于始乎?
朝廷一事,命一官,令已行矣,议者必曰此未也,且将改之。
曾未淹久,而议者之果信。
臣愚未识朝廷知其不可而姑为之以待改耶?
不知而偶为之耶?
始议既粗,行之必有牴牾拾遗补过之臣,以言为职,知而不言,则为废职而易之,则为反令。
故臣陛下深诏执政大臣远虑熟计慎重出令,其始既慎,度可以必行而后行之,则至其终也,不可反矣。
陛下加惠留神,思之毋忽,上以严政令,下以示信四方
又以杜塞异议,使无所幸其失,今日之治,宜莫先此。
不胜拳拳取进止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