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苏州水利 北宋 · 郏亶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五二、《娄水文徵》卷一、《吴都文粹》卷五、《吴郡文编》卷二三、《姑苏志》卷一一、《吴郡志》卷一九、《三吴水考》卷八、《吴中水利通志》卷八、道光《昆新两县志》卷三五、《江南通志》卷六三、《江苏省通志稿》都水九、光绪《嘉定县志》卷七、光绪《苏州府志》卷九、民国《吴县志》卷四二
天下之利莫大于水,水田之美无过苏州
然自唐以来经营至今而终未见其利者,其失有六。
今当去六失而行六得。
所谓六失者:一曰苏东枕海,北接江。
说者谓东开昆山之张浦、茜泾、七丫三塘而导诸海,北开常熟许浦白茆二浦而导诸江似矣。
不知五处者,去水远则百里,近亦三四十里,地形高者至七八尺。
方水盛时,决之或入江海,水稍退,则向之东导者反西流,欲北者反南下
故自景祐以来,屡开无效也。
二曰苏之厌水,以无堤防也。
昆山常熟吴江皆峻其堤岸设官置兵巡治之。
不知塘虽设而水行于堤之两旁,何益乎治田
故徒有通往来,禦风涛小功,而无卫民田去水害之大效。
三曰昆山之下驾、新洋、小虞、大虞、朱塘、新渎、平东、戴墟等十馀浦,或欲决之使入松江
不知诸浦虽决,未能使必泄于江也。
何则
水方汗漫,与江俱平,虽大决之,而堤防不立适足通潮势冲急耳。
四曰古者望亭堰以禦常州之水,使入太湖不为苏害,是望亭不可废也。
不知苏聚数郡之水,而常居其一。
常之水数路,望亭居其一。
一水能为苏患耶?
故堰废则常利而苏未有害,堰存则苏未利而常先害矣。
是治苏州之水不在乎望亭堰之废否也。
五曰苏水所以不泄者,以松江盘曲决水迟也。
古之曲其江者,所以激之使深也。
激之既然久,其曲愈甚
漕使叶内翰盘龙𣿬,沈谏议开顾浦,谓松江之曲若今槎浦及金灶子等浦皆可决也。
是说仅为得之,但未知苏之水与江平决江之曲足以使江水趋海,未能使田之水必趋于江也。
六曰议者谓苏本江海陂湖之地,自当容数郡水,不当尽为田。
故国初税才十七八万石,今乃至三十四五万石,是障陂湖而为田之过也。
不知国初逃民未复,今尽为编户,税所以昔少今多也。
借使变湖为田,增十七八万为三十四五万,乃国之利,何过之有!
且今苏州太湖外,止有四湖。
常熟有昆、尚二湖昆山阳城湖,长州沙湖
是四湖者,阔不过十馀里,其馀若昆山斜塘、大泗、黄渎、夷亭、高墟、巴城、雉城、武城、夔家、江家、家、鳗鯏等瀼,常熟之市宅、碧宅、五衢练塘等村,长洲之长荡、黄天荡之类,皆积水不耕之田也。
水深不过五尺,浅者可一二尺。
其问尚有古岸隐见水中民家阶甃遗址在焉,故其地或以城宅为名。
尝求其契券以验,皆全税田也,是本古之良田而今废之耳。
上六者,皆偏论也。
欲治之,当去其六失,行其六得:一曰地形高下之殊。
苏州五县号为水田其实昆山东接于海之冈垄东西百里南北仅二百里,其地东西下,向所谓东导而水反西流者也。
常熟之北,接于江之涨沙,南北七八十里,东西仅二百里。
其地皆北高南下,向所谓欲北导而水反南下者也。
二处皆为高田,而昆山冈身西抵常州之境,仅一百五十里。
常熟南抵于湖秀之境,仅二百里。
地下皆为水田,高田常欲水,今水乃流而不蓄,故常患旱也,水田常患水。
西南既有太湖数州之水,东北又有昆山常熟二县冈身之流故常患水也。
水田近于城郭为人所见,而税复重
高田远于城郭,人所不见,而税复轻,故议者惟知治水也。
二曰求古人蓄泄之迹。
昆山之东,地名太仓,俗号冈身
冈身东有一塘焉,南彻松江,北过常熟,谓之横沥。
又有小塘,或二里三里,贯横沥而东西流者,多谓之门,若所谓钱门、张冈门、沙堰门及斗门之类是也
夫南北其塘,则为横沥。
东西其塘,则为冈门、堰门、斗门者
是古堰水冈身之东,灌溉高田,而又为冈门者,恐水之或壅则决之,而横沥所以分其流也。
冈身之东,其田尚有丘亩沟洫之迹在焉。
是皆古之良田,因冈门坏不能蓄水,而为旱田耳,此治高田遗迹也。
若夫水田遗迹即今昆山之南所谓下驾、小虞等浦者,皆决于松江之道也。
其浦之旧迹,阔者二十馀丈,狭者十馀丈,又有横塘以贯其中棋布之。
是古者既为纵浦以通于江,又为横塘以分其势,使水行于外,田成于内,有圩田之象焉。
故水虽大而不为田害,必归于江海而后已。
以是推之,则一州之田可知矣。
苏州五门,旧皆有堰以堤防,则水无所潴,故设堰以防其入于城也。
至和二年吕侍郎昆山塘,得古闸于夷亭侧,是水不乱行之明验也。
及夫堤防既坏,水行田间,有所潴容,故苏州得以废其堰,而夷亭亦无所用其闸也。
民间利其浦之阔,攘其旁以为田,又利其行舟之便,决其堤以为泾。
昆山诸浦,间或为小泾,名某家泾、某家浜者,皆破古堤而为之也。
日坏,故水道日湮;
泾日多,故田堤日坏,而荡然遂为陂湖矣。
秀州滨海之地,皆有堰蓄水
海盐一县,有堰近百馀所,此其遗法也,独苏州坏之耳。
三曰治田先后之宜。
地势既如彼,古迹如此,今惟先取昆山常熟所谓田者一切设堰潴水灌溉之。
又浚其沟洫,使水周流浸润之。
立冈门以防其壅,则高田常旱患,而水田减数百里流注之势。
然后取今所谓水田者,除四湖外一切罢去某家某家浜之类,循古遗迹,或五里七里而为一纵浦,又七里十里而为一横塘。
横塘之土以为堤岸,使塘浦阔深而堤防高厚
塘浦阔深则水流通而不能为田害也,堤岸高厚则田自固而水可壅而必趋于江也。
然后择江之曲者,若所谓槎浦、金灶子浦而决之,使水必趋于海。
又究五堰遗址而复之,使水不入城。
是虽有大水不能为苏患也。
如此高低皆利,而无水旱之忧。
然后仿钱氏遗法,收图围之利,养撩浅之卒,更休迭役以浚其高田之沟洫,与水田塘浦,则百世之利也。
四曰兴役任贫富之便。
苏州五县之民,自五等以上至一不下十五万户,可约古制而户借七日,则岁约百万夫矣。
又自三等以上至一不下五千户,可量其财而取之,则足以万夫之食与其费矣。
夫借七日之力,故不劳
量取财于富者,故不虐。
以不劳不虐之役,五年而治之,何田之不可兴也?
五曰取浩博大利
苏州之地,四至馀三百里,若以开方之法而约之尚可方二百馀里。
为田六同有畸,三分去一以为沟池城郭陂湖山林,其馀不下四同之地,为三十六万夫之田。
以上中下一易再易而去其半,当有十八万夫之田,出租税也。
国初之法,一夫之田为四十亩,出米四石
则十八万夫之田可出米七十二万石矣。
苏州止有三十四五万石,借使全熟,则失三十四万石之租。
又况因水旱蠲除者,岁常不下十馀万石,而甚者或至蠲除三十馀万石是则遗利不少矣。
今诚得高低皆利而水旱无忧,则三四十万之税必可增也。
公家之利如此,则民间从可知也。
六曰舍姑息小惠
是议之兴,难者必曰:「向者苏州或治一浦,或调一县,而役一月,则民劳且怨矣。
今欲尽一州之境,役五县之民,五年而治之,其工力百倍于向时。
是役未兴,而数千百万之民已呶呶矣,非养民之道也」。
曰:向者兴役也,多兴于大水方盛之际。
是时公私匮乏疾疠间作,故民劳且怨也。
今议于平岁无事之时,借力成利何劳怨之有?
传曰:「使民以时」。
又曰:「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
又曰:「悦以使民,民忘其劳」。
是虽至治之世,未尝役民以使之也。
近世不求所以养之之道,使跻于庶富。
但务其姑息之末,使至于饥饿不能相生然后又从而赒之,故上乏而下益困。
可以除数百年未去之患,兴数百里无穷之利,使公私皆获其利,岂可区区国家五岁之劳,惜百姓七日之力耶?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