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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博墓志铭元丰元年三月1078年3月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一四、《净德集》卷二五 创作地点:四川省资阳市简阳市
君讳彤,字周伯姓李氏
其先京兆人八世祖远从唐僖宗幸蜀,调晋原,因家焉。
高祖臻,仕孟氏朝,为永平军节度推官
曾祖某,亦任太子司议郎
祖某,不愿仕;
父某,以君登朝,赠大理寺丞
黎氏,赠成都县太君
君少笃学,颇颖秀
乡先生职方员外郎张公中行岳阳,君往就正,得《易》与春秋大旨朋友畏其博闻
又尝摭前世忠邪事,以类相从,为《史断》十二篇,以监治乱
庆历六年进士第,调眉州青神言者谓蜀人官近乡非所宜,于是近皆徙远,移万州司理参军
岁满,用陟状迁江陵府
丁寺丞君忧,终丧,授陇州判官
吏部上其课,转著作佐郎、知太原府平晋县
今天践阼,改秘书丞,寻迁太常博士、知华州郑县。
以疾分司西京,卒于盩厔之寓,止享年五十四,实熙宁五年春二月某日也。
既没七年,贫不克葬。
至元丰元年三月某日,乃葬于某乡某里先陇之次。
君彊明,喜节廉自处素高待交游如少所与然不废于义,休戚可以同。
政事大略,而未尝忿恚
任刑听断,适其理,大率刚而不挠,耻为流俗态度也。
万州有箠人之脉者,提点刑狱视之,疑且怒,欲以骨折论。
太守不敢辩,君提伤者以告曰:「折则上下相属,今举其上而下不少曲,非折明矣」。
使者无以胜,卒轻之。
又有三人谋杀一人者,君方摄督邮,当议法,即白守曰:「一人死,安可三人,坐谋首可也」。
不听,有诟责言,君持之益坚,请于提点刑狱,且曰:「某宁解印绶去,安忍杀人,求顺太守意邪」!
得闻之朝,止报一人
万州帑失缗钱数千万,俾君验之,君以为贯朽铁坏,不知几十载,一旦指为盗,疑或刻深,请饬吏共偿,无烦构狱,守从之,免数辈刑窜。
滋产茗,岁输千斤春未社,牧遣校至,督所有,君曰:「今未知茗之芽否,可偕往视」。
即斸根株,俾校持以归,愿牧植之后园,俟其芽可责输矣。
牧始不怿既而从之。
植者既芽,则谓同僚曰:「李松滋以芽为期,今可取乎」?
校复至,具言,君乃戒茗户以五日集,如其令,无一毫私挠,民深德之。
宿寇数十结山民聚境上,往往害捕吏,累岁莫获。
君开以威信,许其归首乃至无盗。
功当赏,君不言,赏亦不及
陇之汧源难治,凡阅岁定籍,则吏民相因为奸,历十数年,官不敢辄易其旧。
君权未几遂定籍,高下适当,人伏其平。
平晋冒居公地,而县隶为输租,缘此以敛剥,习久,纵不问
君使冒者自陈,尽得其实,免代输之患。
又尝为增堤,以捍汾流,以军事未报,君已解去既而大水一城荡然识者其先见。
郑县之西,旧以石堤水过守居洎他官池圃以及富彊沼榭,君始来,方谕民得取以溉。
水既不至,为总管者谩其词,移檄于县,觊水以禦火,符下凡四五,君悉不应
都官员外郎郭君源明以方静为州,君具白所以然,信之,民甚赖其利。
引疾而去,有恤君之贫者,告曰:「愿一日留,则终月禄入可享」。
乃笑而谢之,即日视事
君先娶包氏,在万州时遇君之疾,以忧卒;
再娶郭氏,封寿安县君
包氏生子觐,孝友力学,自二曲护丧归葬灵泉不违治命
长女泸州司户朝光
郭氏生子规治经力学,从举,尝荐于乡,必能世其家。
次女适乡贡进士葆光
二孙曰皓、曰晏。
呜呼君平施为如此,刚矣哉
遭时得志,尽发胸中蕴,则轩腾驰骤立事致功卓然有奇节,可必也。
惜乎仁不显,而见于用者止此耳。
少从君游,洎官晋阳,又与之同。
思仲尼「未见刚者」之说,信刚者之难见,爱君气节旧矣。
觐来请铭,敢为铭曰:
近于仁,亦鲜克举
刚生于气,充则孰禦?
申枨徇欲,义所不取;
孟子养浩以是为主
家山之东,乔松之坞,呜呼刚者,李君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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