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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惟义之所在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八、《净德集》卷一七
天下之事,有是与非,其始不同,而其终则一者,固未可一槩而言也。
六国彊秦之际,以兵相尚,以地相胜,朝合而为从,暮离而为衡。
当时之士,大率揣知时变,求顺物情,持巧诈权利之术,以富国足兵计开诸侯,而欲为之用。
当时之君,亦皆乐闻其策,而冀有以取畏于敌人于是信而用之。
然其君臣之间,始终之变,亦可怪矣。
其始也,同心合虑,委之以兵,授之以国而不疑
其终也,衅起罅开,谈笑熟视,付之以死而亦忍。
岂非下之事上也,以权诈为之始;
而上之待下也,以权诈为之终乎?
商鞅之事秦也,变法度以一民心,督耕战以完武备,凡所以并吞六国者,皆商鞅为之。
及其功成事定,而戮死
吴起之事楚也,以峭刻少恩为务,虽王之贵戚,悉绳以法,凡所以齐治于楚者,皆为之。
及其政行众畏,而以被诛。
文种之事越也,分兵民之职以豫计先备,陈安危之端以深谏切谋,凡所以求灭于吴者,皆为之。
及其敌破国安,而赐剑
然则三子之死,皆出于不幸焉,原其所以死之之心,则各尽其分而已矣。
洎乎蔡泽之说应侯,而欲夺其位也,乃举三子之事以穷之,是以应侯皆许其死,而谓之义之至、忠之节。
又从而言曰:「君子以义死难视死如归
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固有杀身成名,惟义之所在」。
意者欲明己之事秦,虽蹈危祸败之机,而亦莫之顾,将惟义之是守而死之也。
夫义者,合于天下之宜而已
宜而死之,义也。
今夫说人之君,谋人之国,而惟变诈权利是务,及功成而身戮,亦不足怪矣。
三子之死未可以言义也。
以一辩口蔡泽,而应侯相君之位以与之,以视夫身系安危而择夫去就之义,宜有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