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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使回奏十事 其十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四、《净德集》卷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四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四三、三三一
臣伏兴州青阳镇铜锡场,旧属路运司,就差青阳监程官兼管
向因李宪申请拨隶熙河经制司及自奏举监官,今属陕西运司
本场逐年支管本一万贯以来收买铜锡应副通远军铸钱,自熙宁七年至今,发过一百六万馀斤。
监官食钱,有驿料,有公库供给,有役人四名,并系雇募,有兵士七人岁费共约二千缗。
所买铜锡不多,而所费不少
利州路官局隶属陕西运司,名亦不正
裁节浮滥之时,臣欲乞仍旧兴州青阳镇监程官兼管,亦可以稍减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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