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上哲宗论寄禄官宜分左右元祐二年 宋 · 丁骘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八〇、《国朝诸臣奏议》卷六九
臣窃见官制已行,流品混并不足以激劝来者适足以长奔竞之风。
且如官制未行已前,自前行郎中,今朝请大夫是也
考满当迁进士出身则迁太常少卿,今朝议大夫是也
进士出身,则迁司农少卿卫尉少卿
司农卫尉少卿光禄少卿然后少府监
如此三迁,凡十二年。
今自朝议大夫一迁中散大夫,旧所谓光禄卿是也
中散一迁,即为中大夫,旧所谓秘书监是也
中大夫一迁太中大夫,旧所谓谏议大夫是也
太中大夫一迁通议大夫,旧所谓给事中是也
通议大夫一迁正议大夫,旧所谓六部侍郎是也
官制未行已前,侍从臣寮礼部户部,自户部吏部
常调臣寮工部刑部,自刑部兵部三迁凡十二年。
今自不合今日之务,而良有害
卿大夫所以不怿官制以此,亦在上之人损益之而已矣
盖隋、唐二十有九,而今寄禄阶二十,补荫入流者甚众,一岁之选至千万计,岂特赏延世禄而已邪?
旧日之制,岁得任其子弟者,易以为三岁之制,复易为六岁,而犹患其滥,则殆非岁数之近、荫补人之多故也。
今若于定制之外,复增岁数,则士大夫绝望荫补,沮事之议将不可止,非所以顺人心,助和气,而官冗之弊又未必能去。
为今之策,莫若因仍岁数远近,而渐责其试法,试而中于法者,然后入仕则是第存荫补旧名而已,无入仕之新患。
顺于人心,所利有五:不增荫之期,无所觖望一利也。
公卿之子弟患于不学而今责其试法,则自劝于学,二利也。
好学之人以为政,不病于民,三利也。
不中选者犹欲再而中选再不中选者犹望三而中,不绝其望,四利也。
官冗之弊可以渐省,五利也。
岂惟荫补,凡天下入仕者皆为试法以考之,使人勇于自试,而止取百人百人而已数百人数百人而已,终无意外之滥。
虽行之万世未见其弊,又不失虞舜赏延文王世禄之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