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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安懿王称号乞依两制所议第三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七、《范忠宣公奏议》卷上、《历代名臣奏议》卷七七
臣近曾累封章,乞早依两制所议,加濮王封爵典礼,以安中外之心,未蒙圣慈开允
盖以臣愚见,两制所议,已合至公
今若尚更迟留不惟濮王追崇之典有阙,亦恐增长观望希合之意,导惑圣听,亏损大猷
不敢远引古义,止以汉事言之。
宣帝因霍氏所立,又是昭帝旁孙,昭穆之间,自当有考,尚以其有为人后之议,终为魏昭所非。
陛下亲为仁宗之子事体宣帝全然不同,难仿而行,理亦明甚
近臣各有董宏不正之言,将致圣明之朝,亦有哀帝之失。
故臣微贱,宁不为陛下惜之?
陛下若以臣言为可采,即望更令两府大臣未曾经议两制臣僚同定奏闻施行
若以臣言为妄谬,不足取听,则乞下臣前奏有司议罪重行贬责,亦使臣引罪知非,虽死无恨。
无任爱君激切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