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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说二 其五 说体 北宋 · 陈舜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一、《都官集》卷六
说曰:自天地至于万物皆有体,与生俱生,与死俱亡,有国家不可不知也。
天以高为体,失其高三光不著阴阳风雨霜雪不神则不得为天。
地以厚为体,失其厚,山川不持百谷草木不植,则不为地
君以尊为体,失其尊,百事不治政令赏罚无所动于天下,则君道几乎息矣。
不以巍巍为高,不为不云,四时相迭如受命故人信其能高。
不以溥博为厚,不断不刻,万物生死不知有宰者,故人信其能厚。
不以位号为尊,王公至于百执事皆以职奉法于内外,而能收神于无为,则中国四夷之如天地,畏之如神明矣。
百金之子室堂,坐于奥处,出帛与金,类材命工,则其任也;
操墨纵绳,号令短长不持斧斤,则匠氏之任也。
栋梁榱桷、甍臬椳楔,不责众工,则般输巧不能构环堵之屋。
天下之治犹治室堂,君则百之子也,三公匠氏之任也。
古者天子日出视朝,命三公坐而论道
至于经邦国、调阴阳三公者犹曰:「有臣在,非吾君责也」。
天官冢宰率其属掌邦治地官司徒率其属掌邦教春官宗伯率其属掌邦礼夏官司马率其属掌邦政秋官司寇率其属掌邦刑,冬官司空率其属掌邦事
岁终六卿各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是天子一岁一听天下之计耳。
故君常逸,臣常劳。
君常立于无过之地,臣常有不任责之忧。
所谓得天下之体。
得其体,虽中材庸人维持拱揖垂世历年,虽有不治,而不患乎乱矣,如周三十世而七百年是也
失其体,虽雄材大略,焦身劳思号令四海,患至而不可救,祸转而不可复,如秦者,夜视天下之书,程以衡石,自谓威过万古,而不及二世是也
典刑之亡,天下不纲六卿之职合为一,今天子者是也
古者有司之事,总稽知名数与夺命于官长,今三公六卿是也
一有罪,主法奉法,斯可矣,如决于天子,则刑法之体亡矣。
治一财赋主计者奉会计,斯可矣,率治于天子,则财赋之体亡矣。
天下事分百司百司之事一主天子
故君常劳,臣常逸,君常专受天下之责,臣常逃一司之不任职,此所谓失其体,虽君,臣,求天下无事大定不可得也。
臣尝闻崇政一对,延和之数刻,百卒之长,万户之佐,皆彻于天听,命于德音
垂精治平忘身忧勤然则美矣
若视古所以治天下者之体,岂不少异?
《传》曰:「尊不尸小事,卑不专大名」。
为是说者,可谓知体
臣愚不佞故为《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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