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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说二 其四 说信 北宋 · 陈舜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一、《都官集》卷六
说曰:大哉,信之不可已也!
故圣人贵之曰:「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
兵者天下所仰以安,食者民之所赖而生,较其愈而欲去之,犹曰民无信不立。
或曰:然矣,其愈不亦甚矣?
曰:五里之城,十里之郭,被甲而守,戈而战,虽有强敌,卒为安国。
国君失信,三军面外,解甲以往,倒戈以攻,虽有武库偶人,不可以制使
是吾宁去兵,不可去信也。
匹夫行信,毁瓦画墁,涂人饷之,兼储之家,乡邻恶之,一日乏匮,赒给不继。
是吾宁去食,不可去信也。
故匹夫信于乡党,卿大夫信于朝廷,国君信于邻国,天子信于中国四夷。
言之以其可复也,行之以其可继也,言行者,信之符也。
乡党之信,薄而有质济;
朝廷之信,薄而有期会;
邻国之信,薄而有诅盟;
中国夷狄之信,薄而有诰誓。
古之民淳,其言不约以孚,其政不告戒而谕,行斯不可得而见之矣。
故质剂具,匹夫欲不信不可得,否则刑。
期会明,卿大夫欲不信不可得,否则辱。
诅盟交,国君欲失信不可得,否则侵伐随之。
诰誓行,天子欲失信不可得,否则诸侯不臣,戎狄叛,虽有命令,天下不以重取而顺受,是天下虽安,而本实先亡矣。
商君相秦,置三丈之木于南门,而下令曰:有能置之北门者,赏五十金。
既而移者,果赏之。
晋文公伐原,命三日之粮,不降,去之,曰:「得原失信,吾不为也」。
夫秦晋之君,地势不过百里,诸侯邻国非所素保而乐受教也,然能雄视其徒,衡步于一时,由民信其令而易制使,智力赡而无敢抗焉;
况挟天下之势,臣妾内望而顺听其命。
用信之效,宜如何哉!
野人之信足以驯鸟兽,况智者乎?
家人之诈,不足以保妻子,况重器乎?
今质剂之后,争夺不可胜纪。
天下之刑,率百人,诈妄者常三之一。
期会之下,人臣或而不集。
大祭享、大朝会假告纷沓,主者恬弗之怪诘。
是由上不贵信,而下风不竞。
天下营营,相与而为伪也久矣。
甚者,诰命一下,其系利害、动民耳目,亦至著矣,百人是之,一人非之,则改而止。
及其复下,民相与指,谓不久亦改,已而果然。
是朝廷之命不详于谋始,而慢于固守,自取轻于天下也。
天下之患,民违君令其祸小,民轻君令其祸大。
民违君令,刑罚犹服从也;
民轻君令,虽从而不畏矣。
命令者,天下之命令也,轻其令是轻天下也。
然则奈何?
臣固曰:言之以其可复也,行之以其可继也。
言而弗可复,君子弗言也;
行而不可继,君子弗行也。
曰:又何加焉?
曰:详其始,固其终,则天下服从,谆谆如四时矣。
臣愚不佞,故为《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