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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 其一 北宋 · 陈舜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三八、《都官集》卷二
甚矣,民之无教也!
不知其为子者有矣,弟不知其为弟者有矣,臣不知为臣有矣朋友相为欺愚有矣市井日以矫夺有矣
此五者,非性也。
人生莫不知爱其父,长而莫不知敬其兄,仕而莫不愿忠于君,游而莫不愿信于朋友相生养而莫不自足衣食
然而泯然失其本心者,由烁于习俗,陶于无教,驱于不足,久而莫之反也。
古之人,孩提保姆教之,幼而卿大夫乡先生教之,长而乐正大司徒又教之。
其自孩提至于老且死,其耳闻孝弟忠信仁义之说也,其目见孝弟忠信仁义之习也。
先王六者必待衣食足、力有馀然后弗之叛,故制为庐井以居之,其税十而取一;
又有山泽以利之,通商旅以济之。
家有馀财,人有馀蓄。
水旱又从而赈之,灾患又从而恤之。
当是时也,一不悦父母不得兄长不获君上,不交于朋友不善乡人,入于一国一国恶之,入于一乡一乡弃之,奚必待刑戮而后狃于教使邪?
故曰不式四十馀年,盖天下常无一人之狱矣,呜呼盛哉
今之人自孩提至于死者,上不为教勖之语以告之。
其生而知尽养其父母尽力于其兄,超然出于乡人上,且不为礼以异之。
浮屠老子从而招之,不惟上之人无有之者,又为之兴其能为浮屠老子之说、去父母兄弟之道。
命之食其食,服其衣,又从而文色之,位号之,命父母兄弟以拜之,命郡邑长官以复之。
是欲人不复孝悌忠信之道耳。
其馀未及自弃畎亩市井,乐父母兄弟而归者,上必有道以苦之。
蚕则赋其帛,耕则征其租。
有以安居,则强之以力役
足以相生养,则必从而调发之。
乐岁丰年盻盻焉,固未尝自裕,凶年不免流亡也。
呜呼
孝弟忠信之行亦几乎息矣。
昔之君子之导民也,虽不为近古犹恐民之皆弃于孝弟忠信也,故闭閤思过者有之,上书劾者有之。
不曰三纲五常,教之重乎?
今也三纲不举五常不修,民相与终身而去之;
傲狠残忍,有枭乱之道焉。
《语》曰:「虽有,吾得而食诸」?
盖谓是也可不戒哉!
今夫圣贤有为,必立学官,择贤师,而使人生而幼有所受教
取道德行谊之人为三老使主风化岁考孝弟优异之人以爵之,其次月与之、岁与之帛以奖励之。
刺史县令四时乡饮养老之礼以明之。
制为浮屠老子力役,夺其衣服之文,位号之贵,反其家,使必拜其父母
然后人人知在天地之间,未出乎中国不得人伦、绝孝弟庶乎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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