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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祧之序议熙宁五年十一月 北宋 · 章衡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二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宋会要辑稿》礼一五之四八(第一册第六七五页)、《群书考索》前集卷三○
臣窃以宗庙重事礼经不完。
学者所执异同论议难一,非上圣莫能明断,非大儒莫能考正
伏惟皇帝陛下天赐睿智,孝通神明,力救时弊,鼎新朝政,而庙祧之序,迁毁未安,览辅臣之奏,矍然德音延访近侍,又属诸礼官详审采择务从其当。
臣虽学不到古,而职在参论,今请先举众说之失,然后博考于经,折中其议。
一曰:「僖祖皇帝七世之外,礼当祧迁」。
以为不可
谨按仪礼》曰:「诸侯及其太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
说者谓:「太祖,始封之君;
始祖,感神灵而生,若也。
商、周之王,断自下者本统相承重始也」。
太祖受命之初,立亲庙僖祖始。
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则僖祖之为始祖,与无以异,其可毁其庙而迁其主乎?
二曰:「契勤商十有四世而兴,后稷勤周十有五世而兴,以其功之所因,故推配天焉。
僖祖之烈不昭见生民不明被于后世,而欲以所事而奉之,于古无考」。
以为王者本统之祖,德厚流光,故上推所始,非必有功封国也。
不然夏后氏可以郊鲧乎?
三曰:「神道尚右
夹室在西僖祖神主祧藏其中,犹处顺祖之右,尊卑之次似亦无嫌」。
以为不可
夫替其祖考之尊,下祔于子孙之室,而曰以右为尚,何以堂皇正位,卑者都之,而列尊属于荣庑之间,其可谓之礼乎?
四曰:「僖祖始祖,宜别立庙」。
臣又谓不可
别庙之制,经典无文
周之姜嫄,则今之后是也
岂可始祖之尊,而与后妃为比乎?
五曰:昔者,鲁立炀宫,《春秋》非之,以其已毁既藏,而遂其失乎?
五者之说,皆为非是
臣闻《仪礼疏义》曰:「王者之先,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不止契、而已」。
诗序》:「《生民》,尊祖也」。
说者谓周以后稷始祖文王太祖,故《雍》其太祖,谓文王也。
自古天下者,必尊始祖
秦、汉而降典章残阙庙祧迁次,始失先王所以尊祖之意。
陛下纂承大统参事宗祏,宜正有司之失,以合先王之礼。
伏请尊僖祖皇帝始祖,而顺祖神主在次当迁,此所谓子为父屈,以定七庙之制。
其于郊配,则《礼记·大传》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与《仪礼》《周礼疏义皆同,说者谓祭感生帝则配以始祖
伏请自今僖祖配飨感生帝之祀,而罢宣祖侑神之位,此所谓祖以孙尊、孙以祖屈,以称祖宗追孝之心。
自馀祀飨天地明堂祖宗配侑如旧典,于情文为顺。
臣之愚陋据经纳说伏乞断自天心,诒法万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