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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审刑院等处欺罔事状 北宋 · 傅尧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二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一
臣近有状奏弹审刑院大理寺官吏不合举觉误断严奕公事援据非例,再上殿敷奏
始疑一司编敕后有冲改,盖窃料陛下新总大政励精为治,臣下岂敢遽为奸罔
访闻审刑院大理寺详断诸色公案其所断法状并须两司详定,同具进入
如经奏断后结状却有错失,其两司官吏不在举觉之限。
此条见今行用,况张价、刘述等降黜未久,耳目相接众人共悉,法官安得不知
乃敢公相表里,共为欺谩方今之事,无大于此者。
裴度五坊使追捕平人为大,而谓东方用兵为小,诚深识治体者也,况法吏匿法以舞文天子乎!
不独如是,又欲遂废成法,以自便其高下之手,茍幸无败,其渐将无所不为启导奸源,亏损威柄自此始也。
臣谓肃正纪纲可以猾吏之瞻,在此一举
陛下傥从宽假,姑务含容异时虽重为刑戮,人且不惧,况断官孟开乃卢士宗亲戚,固足以察其用心
陛下留神,早赐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