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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刑院大理寺等处欺罔事状 北宋 · 傅尧俞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二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一
臣伏附下罔上,昔为重辟,刑故无小,古有通规
苟涉于兹,讵容缄默
近闻大理寺郑州严奕公事误用格条已经裁决,辄自举觉,再上殿敷奏中外者莫惊骇
法寺一司编敕,法官错误不许陈首
顷岁张价、刘述黜官是也
臣恐此条后有冲改伏乞追守,以重刑典且使猾吏不得缘而为奸。
傥此法犹存,则大理寺可谓故为罔上矣。
岂有本司定制不知者乎?
始时之误,或有可矜,乃敢公然自举援据谬例,上昧朝廷而谩陛下,此而可贷,孰不能容!
陛下新览万机百司稍知畏惧日月未久,辄肆欺诬,臣恐陛下威令自兹亏损
伏望穷究重行贬降庶几纲纪可以整齐
臣属以子丧在告不获即时论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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