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辞同修起居注状 其五 北宋 · 王安石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八一、《临川先生文集》卷四○
右,臣近进状乞免同修起居注,准中书劄子,奉圣旨,依前降指挥,便受敕供职。臣之区区,辞说已穷,然不敢避逋慢之罪而茍止者,非特欲守前言之信,亦不敢上累朝廷。盖臣有冒荣失守之罪,则朝廷亦有选授失人之谤,因启天下好利之士伪让以要君,则甚伤圣时风俗,此臣之所大惧也。若圣恩幸听臣言,使臣得安理分,则臣为不失所守。臣能不失所守,则朝廷不失所选矣。朝廷不失所选,而又隆宽广裕以曲尽臣志,谓宜无伤,而适足以感厉天下之士。且朝廷以臣粗涉艺文,忠信可使,不复责其行能之备,必欲擢置从官,则臣固尝曰,臣已备官三司,列职儒馆。若终免于罪戾,则循次受选,自不为迟。当朝廷清明,拔用贤俊有志之士,孰不幸愿宠荣?如臣之愚,岂独异于众人,诚以不敢度越众人,故尝自列至于八九。朝廷隆宽尽下,已尝幸听臣言。曾未数月,臣即不复自顾前言之信,若令言者谓臣要君以伪,臣诚无辞可以自明。伏望圣慈察臣所守如此,臣誓坚死节,上报圣知。臣不任祈恩待报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