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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科取士乞加立策等增取人数元祐二年七月 北宋 · 苏颂
 出处:全宋文卷一三二一、《苏魏公文集》卷一九、《国朝诸臣奏议》卷八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七
臣伏今年四月戊申七月乙卯诏书,复置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并立定策三等四等推恩条制有以陛下勤求俊良,乐闻谠论
士之抱术略怀愤懑者,当继踵而赴诏矣。
然臣窃观本朝故事制科程式太严取人太窄。
真宗以来,每举中第者多不过三人,少或一人,至有全不收者。
使豪杰之士有老于科举不预甄擢,恐非朝廷听言求士之意。
谨按汉文二年诏举贤良时,对策百人,而晁错上第
武帝元光五年诏举对策者亦百人,而公孙弘第一
历代沿袭废置不常,至唐而特盛。
每遇亲策贤良等科中第者常不下一二十人
建中元年姜公辅二十五人
贞元元年韦执谊一十七人
四年,崔元翰一十七人
十年裴垍一十七人
元和三年牛僧孺一十五人
长庆元年庞严一十五人
宝历元年唐伸一十九人
大和二年裴休二十二人
自馀幽素将相几数十科取人亦众。
得士苏瑰苏颋父子张说张九龄韩休裴垍杨绾崔群韦处厚姜公辅牛僧孺元微之裴休辈,皆出此选,卒为辅名臣
此外奇才博识之士垂名后者不可胜数
信乎制科亲策可以收揽英俊,有补于治道也。
当时应诏之人,或命州郡荐举或许上书自陈被召径赴御试
推恩等第,则第三中书门下超资处分,第四等优与处分第五等即与处分
由是言之,程式不甚,而推恩不甚厚。
至周显德四年,始诏逐处州郡,依贡举人式例别试解送尚书吏部量试策论三道,共三千字内,取文理俱优者,方得解上都
本朝之制又加以六论,或试于中书,或试于秘阁合格方得赴御试
其所试论题,务求深奥,每举转加艰难,致合格者少。
盖以推恩过厚,故取人益艰。
国家承平日久天下学士陶风教竞习艺文,而应此科者尤号该洽
其程文纵非优长未合上等,亦皆于古今义理潜心有素
若蒙采收,施之为政必须优于专经之人,不为无益朝廷也。
臣窃谓今来既立定策等,推恩厚薄,则所取亦宜稍加人数
臣愚欲望将来或请应人稍多,即乞优加分数,如合格人少,即乞更加第五等,分为上下
此等者只依进士第二甲第三甲注官,亦不为徼倖。
若恐更添入流之人,即乞以进士诸科御试不合格人数,留充制科数目彼此通融俱无所碍。
如此,则四方特起之人,咸有荣进之望,圣世搜扬之路,蔑有壅蔽之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