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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封员外郎蔡公墓志铭嘉祐二年十一月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七、《元丰类稿》卷四三、《曾文定公集》卷一三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公讳充,字公度天圣二年进士及第,为邵武军之邵武尉,又为应天府下邑
母夫人河间县太君周氏忧,服除,为越州司理参军天平军节度掌书记,迁秘书省著作佐郎,知洪州奉新县秘书丞,知遂州小溪县,改通判戎州累迁太常博士尚书田度支司封员外郎,历监在京都进奏院群牧判官,知绛州,又为提点荆湖北路刑狱公事
至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以疾卒于澧州之官舍,享年七十有一。
嘉祐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葬于建昌军南城县太平乡西原
为人自洁清,平居衣冠容貌肃然,及其临事,以沉默慎静为主
故自起家至于其终,凡三十馀年,历内外官,无纤介之失。
其与人游,始若淡然无足动其意者
及其久,人人皆退自喜,谓公真长者也。
其为尉、参军、掌书记人始廉节知公
及为奉新小溪绛州,其政又以平恕不扰闻。
至其在群牧荆湖,数更置诸事,人皆服其能。
其于越州,属将佐交恶府中向背,公独挺立无所与。
后将又以贪坐法官属不能自全,事亦卒无污公者。
戎州,属泸州叛蛮攻淯井监转运使公调兵食禦之,兵遂以济。
绛州,州岁市羊数万供京师,公奏减之,至今赖其法。
荆湖,既周知官属善恶,于善人多荐籍成就之,而于恶人无所贷其法。
公既能自彰显其材,故荐公者尤多
王沂公曾、王邓公诒永与今富丞相弼之居郓也,皆荐之,而邓公之为枢密使群牧制置使也,又奏公为其判官
为当世之大臣所知如此
初,公年十三丧父,家贫,尤,养其母。
及仕,未尝广田宅
丧归,借屋以居。
曾祖讳恭。
祖讳道隆
父讳旦,以公恩赠尚书屯田员外郎
世家南城故为南城人
娶郑氏,累封宋城县君
八人:曰冠卿,秘书省著作佐郎
端卿郑州原武
文卿,曰徽卿,曰宋卿,曰秀卿,曰子卿,曰孺卿
公殁,诏官其一子
盖公不独能以其有施于身,又能力以其馀教于家,故公之殁也,冠以材尤知名端卿而下,皆谨严能世其家者也。
二人,嫁邵武尉陈涉进士陈之邵
等将葬公,以铭属公故人曾巩
铭曰:
司封能屈初龄,秉旄怀绂晚始亨。
沙墟莽崖肆经营马羊茁肥狱讼平。
凛然气志洁以清,自微讫兢兢
风流馀美被家庭,子多以才后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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