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尚书比部员外郎李君墓志铭元丰三年十一月1081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六七、《元丰类稿》卷四三、《曾文定公集》卷一三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康定初先人南康,与李君并舍
是时君年未四十,游余父子间,相好也。
后十馀岁,君为临安,遇余于浙西道旧故,喜甚
又十馀岁,君已退而家居,复见之山阳
九岁,而君年七十有一以卒。
明年,其孤仲熊山阳京师,拜且泣曰:「愿得铭也」。
余惟君游余父子间四十年矣,铭其可辞?
君姓李氏讳丕字子京初名真卿
曾大父讳某。
大父讳某。
考讳某,赠光禄卿
母丁氏,仙源县太君
继母王氏,仁寿县太君
海州朐山人家故寒也。
学为士,自君始。
出举进士,中其科,得主楚之淮阴簿。
岁凶转运使军食,用君主宿州籴。
他州皆强赋,民犹不足,君随便开诱,粜者悦趋,籴最他州
去为处州司法参军,能随用见,声出众上,荐者十四人不用
宁国军节度掌书记转运使属君市翎毛,君优致如主籴,所市以赤,数之至十万,复最他州
又属君主作院,君考校程度,所作兵总一万一千三百二十有四,皆精且利。
军州事,有不能决者,多属君,君所决者三十有八事
盖复太平州囚管寿活之,明通判歙州林瑀无罪释之,类如此
于是能益白,荐者十三人
秘书省著作佐郎,用荐者监兴元府税,急吏宽商,课赢十有七万。
岁中,以岁次秘书丞,以课迁太常博士,以覃恩尚书屯田员外郎,知杭州临安县,召为审刑院详议官赐绯银鱼
尚书都官员外郎通判蜀州
蜀少事,然他州讼有积岁不能决者,转运使以属君,君所八事,民信服之。
尚书职方员外郎,监在京内衣库枢密使田况奏用君删定马军司条贯既成,诏加赏赉
滨州有狱久不能决,辞连大臣家子,遣吏治之辄辞,诏遣君乃决。
累迁尚书职方郎中,以母老出通判杭州坐法免。
复为尚书比部郎中,监沂州承县酒税
逾月,自罢归
又监陕州集津垛盐务不行,以本官致仕
元丰三年九月己卯以疾卒山阳私第十一月甲寅安乐乡杨兴里。
君娶葛氏仙居县
再娶乔氏,寿安县
子男七人:曰仲熊卫州军事推官
仲谟,以进士再试礼部
仲将,曰仲杰,曰仲倩,曰仲昌,皆未仕也。
六人,嫁吴好礼、于锐,皆奉议郎
马察、于镗,皆进士
馀幼也。
君既,立其家,盖仕四方,惟蜀去其亲,其事兄抚孤弟侄,皆尽恩意
其为吏不独自任其官,盖他吏之不能任其事者,或属君兼任之,办其裕也。
不幸一跌,世无力振达之者故以坎𡒄终。
铭曰:
海区,有启厥世。
富辞与能自约而侈。
曰父与子,郎官卿士
曰妻及母,翟衣象揥
谓势方利,孰轠以毁。
施不尽有,故也则喟。
尚祐尔裔,以追厥始。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