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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师仲司法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一二、《司马公文集》卷六一
八月三十日涑水司马光复书司法陈君足下:辱书,并示先国博家传以为何蕃董邵南节行不见于它书,独韩文公传而诗之,故其名彰彻迨于今,谓盍亦为传若诗,使吾先君名流布于世。
承命悸栗流汗及足。
何足下比拟之非伦,而责望太过乎?
文章魏、晋衰微,流及齐、梁、陈、隋,羸惫纤靡,穷无所之。
文公杰然振而起之,如雷列星,惊照今古
班、张崔、蔡不敢企仰,况潘、陆以降固无足言
故何、董之名附其文而传。
向使妄庸人传而诗之,二子于今尚有闻乎?
性愚学疏,于文尤非所长,今时常为秉笔者笑,敢望传于后乎?
足下乃使为韩之所为,是犹驱策驽马,曰:「必为我千里之足」。
其果能为之乎?
借使不自知量,辄引韩以自况,为诗、传以叙当世贤者事业,必取举世之唾詈,且无所容其身矣。
不敢自爱,大惧汩没先君子之名,以重其罪。
先君子潜德遗美,二颜既传而评之,甚精且详,决传无疑
何所有,可以铢两之重乎?
惟足下怜而察之。
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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