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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开言路状元丰八年四月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二、《司马公文集》卷四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九、《续资治通鉴》卷七八
右,臣昨在京师,伏蒙太皇太后不以臣愚疏无取,遣使访以得失。
岂惟微臣有千载一遇之幸,中外闻之,踊跃相庆,以为言路将开,下情得以上通,太平之期指日可待也。
当是时,臣未暇备论天下之事,先陈所急,于三月三十日上言,以近岁风俗颓弊,士大夫以偷合茍容为智,以危言正论为狂,致闾阎愁苦,而上不得知,明主忧勤,而下无所诉,公私两困,盗贼已繁。
宜下诏书,不以有官无官之人,有知朝政阙失及民间疾苦者,并许进实封状,鼓院检院、州军长吏不得抑退。
其义精当者,行其言而显其人;
狂愚鄙陋者,报闻罢去,亦不加罪。
又于四月二十一日复上言,皇帝陛下初即政,于用人赏罚,尤不可不当。
夫谏争之臣,人主之耳目也,不可一日无之。
《说命》曰:「若跣弗视地,厥足用伤」。
设有人闭目而塞耳,跣足而疾趋,前遇险阻,能无伤乎?
贾山有言:「人主之威,非特雷霆也,势重,非特万钧也。
开道而求谏,和颜色而受之,用其言而显其身,士犹恐惧而不敢自尽,况震之以威,压之以重乎」?
顷者王安石秉政,欲蔽先帝聪明,专威福,行私意,由是深疾谏者,过于仇雠,严禁诽谤,甚于盗贼。
是以天下之人,以言为讳,百姓愁苦无聊,靡所控告,致怨谤之语,上及先帝。
臣常痛心泣血,思救其失,是故首乞下诏开言路以通下情。
臣谓群臣茍有肯进言者,陛下必加褒擢,以劝来者,此乃古人市骏骨、揖怒蛙之意也。
《召诰》曰:「王乃初服。
呜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
今皇帝陛下新即位,太皇太后陛下初垂帘,天下之人莫不属目倾耳。
臣自到西京以来,朝夕伏听朝廷惟新之政,以为必务明四目、达四聪,以发天下积年愤郁之志。
今开言路之诏,既不闻颁于四方,而太府少卿宋彭年言在京不可不并置三衙管军臣僚,水部员外郎王谔乞令依保马元立条限,均定逐年合买之数,又乞令太学增置《春秋》博士,使诸生肄业。
朝廷以非其本职而言,各罚铜三十斤。
臣忽闻之,伥然失图,愤邑无已。
臣非私于二人,直为朝廷惜治体耳。
夫阿意钳口,容身窃禄,此小臣之利也;
威福在己,人莫敢言,此大臣之利也。
然民怨于下而不闻,国家阽危而不知,于陛下有何利哉?
宋彭年、王,臣素不识,不知其人为贤为不肖,但惜陛下临政之初,而二臣首以言事获罪,臣恐中外闻之,忠臣解体,直士挫气,欲仕者歛冠藏之,欲谏者咋舌相戒,则上之聪明,犹有所不昭,下之情伪,犹有所不达,太平之功,尚未可期也。
宋彭年所言虽不识事体,但当寝而不行,亦不宜加罪。
至如孔子作《春秋》为万世法,王安石秉政辄黜之,使不得与诸经并列于学官,学者毋得习以为业,王谔所言未至不当,乃以越职为罪。
古者置谏鼓、设谤木,询于刍荛,未闻有位于朝,而以言事为越职者也。
若当职之人既不肯言,不当职之人又不得言,则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其政治利病,天子深居九重,何由得闻之哉?
昨日进奏院递到告身,差臣知陈州
然则,臣自今于一州之外言及它事,亦为越职,何敢言矣。
今二臣之罚既不可追,伏望陛下如臣前奏,下诏不以有官无官、当职不当职之人,皆得进言。
择其可取者微加旌赏,使天下之人知朝廷乐闻善言,不恶论事;
毋可取者,寝而勿问,庶几愿纳忠之人犹肯源源而来也。
臣禀赋愚戆,文学政事皆出人下,惟不识忌讳,不阿权贵,遇事妄言,无所顾避,以此知于累朝,见称于众人。
若亦不得言,则毋所复用于圣世矣。
上孤太皇太后陛下下问之意,下负微臣平生愿忠之心,内自痛悼,死不瞑目。
臣久忝便安,今朝廷授以名藩,义不敢辞。
见牒本州索远接公人起发赴任次,到官之日,但勉竭疲驽,恪勤本职,茍力所不逮,伏须罪戾而已。
谨录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