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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昭选劄子治平四年七月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九四、《司马公文集》卷三七、《国朝诸臣奏议》卷六九、《宋史》卷三三六《司马光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九二、《右编》卷三○
臣窃闻陛下向时直省官郭昭选等四人,近有特旨,并除閤门祗候
众言籍籍,颇谓侥忝。
国初草创,天步尚艰,故祖宗即位之始,必拔擢左右之人以为腹心羽翼,岂以为永世之法哉?
乃遭时不得已而然也。
自后嗣君守承平之业,继圣考之位,亮阴未言之间,有司因循,踵为故事。
凡东宫僚吏,一槩超迁,谓之随龙
以此昭选之徒,得自厮役直除班行,其为幸已多矣。
乃敢妄有攀援,邀求无已,曾不自省,有何功勋?
小人之心,终无厌极,不可纵也。
閤门祗候,祖宗所以蓄养贤才以待任使之地也,其班序差遣,事事不同,譬诸文臣,则馆阁之流也,岂可使厮役之人为之哉!
东宫其馀吏卒甚众,茍一人得之,则皆有冀望之心。
此《书》所谓「启宠纳侮」者也。
陛下既承大统,则率土之滨谁不为臣?
而独私于东宫之人,则所与亲者至狭矣。
臣昨除御史中丞初上殿之日,首以官人、赏罚为言,诚以三者致治之本,自上世以来不易之道也。
今昭选等以贱隶而叨美职,是官不择人也;
横草之劳,而数月之间恩命相继,是无功受赏也;
奸慝明著如高居简等,尚保而庇之,是有事不罚也。
陛下始初清明,方励精求治,而乃轻其官爵,慢其赏罚,如此,将以兴太平之功,犹适楚而北辕也。
今臣所以区区进言者,但为陛下惜此而已。
所有昭选等新除閤门祗候,乞赐追寝。
取进止。
〔帖黄〕或闻昭选等因告昌王入言得此旨,未知虚的。
审或如此,尤为不可。
陛下之于昌王,但当极其友爱。
至于官爵刑赏,乃陛下政柄,须决之圣心,昌王亦不当关预,陛下亦不当听从。
如此则兄弟之恩全,君臣之分正矣。
馆陶公主为子求郎,明帝不许,赐钱十万,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民受其殃,是以难之」。
彼为其子犹不可,况为它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