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祧迁状(治平四年闰三月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九二、《司马公文集》卷三五、《宋朝事实》卷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司马温公年谱》卷四
右,臣准学士院告报,以大行皇帝神主祔庙,僖祖神主当迁夹室,准朝旨,令待制以上同议者。臣先于嘉祐八年仁宗祔庙之时,已曾与龙图阁直学士卢士宗上言,僖祖当迁夹室。当时议臣皆以为不然,朝廷遂从众议。臣谨案《王制》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明太祖之外,止有三昭三穆而已。是以前代帝王于太祖未正东向之时,大率所祀不过六世。若僖祖于今日方议祧迁,则是太祖之外,更有四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八。不合先王典礼,难以施于后世。臣愚以为仁宗祔庙之时,僖祖已当迁于夹室。今大行皇帝祔庙,顺祖亦当迁于夹室。臣既承诏旨,令得与议,不敢不尽所见以对,伏乞朝廷更赐详择。今录嘉祐八年奏议一本,谨具状缴连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