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傅尧俞等劄子(治平三年三月八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九二、《司马公文集》卷三五、《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国朝诸臣奏议》卷九○、《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二、《续资治通鉴》卷六四、光绪《内黄县志》卷一六
臣近曾上殿,蒙圣恩宣谕以濮王称亲事,云:「此亲字,官家亦本不欲称,假使只称濮王与仙游县君,有何不可」?臣乃知陛下至公,本无过厚于私亲之意,直为政府所误,以致外议纷纭。必谓旦夕下诏罢去亲名,其已出台官,当别有除改,见在台官,亦优加抚谕,使之就职。昨日忽闻侍御史知杂事傅尧俞知和州,侍御史赵鼎通判淄州,赵瞻通判汾州。中外之人,无不惊愕。此盖政府欲闭塞来者,使皆不敢言,然后得专秉大权,逞其胸臆。臣窃惟陛下春秋方壮,圣性钦明,而今日独取拒谏之名,受孤恩之谤,违天下之望,失人主之权,止于遂政府数人很心而已,不知于陛下有何所利而为之?臣不胜区区,深为陛下痛惜。伏望陛下勿复询于政府,特发宸断,召还尧俞等,下诏更不称亲。如此则可以立使天下愤懑之气,化为驩欣;诽谤之语,更为讴歌矣。取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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