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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后嘉祐八年四月十三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八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四、《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续资治通鉴》卷六一
四月十三日,具位臣司马光昧死再拜上疏皇太后殿下:群生无福,大行皇帝奄弃天下。
皇帝继统,哀毁成疾,未能亲政,恭请殿下同决庶务。
臣愚伏计殿下念宗庙社稷之重,为四海黎元之计,不得已而临之,非中心所欲也。
若皇帝圣体不日康宁,殿下必推而不居。
若药石未效,则殿下方且总览万机,未暇自安。
故凡举措动静,不可不戒慎留心焉。
方今天下之势,危于累卵,小大战战,忧虑百端。
若非君臣同心,内外协力,夙夜勤劳,以徇国家之急,则祸难之生,岂可胜讳哉!
夫安危之本,在于任人;
治乱之机,在于赏罚。
二者不可不察也。
若中外百官各得其人,贤能者进,不肖者退,忠直者亲,谗佞者疏,则天下何得不安?
任职之臣多非其人,贤者退,不肖者进,忠直者疏,谗佞者亲,则天下何得不危?
赏不因喜,罚不因怒,赏必有所劝,罚必有所惩,则天下何得不治?
喜则滥赏,怒则妄罚,赏加于无功,罚加于无罪,则天下何得不乱?
然则天下安危治乱,不在于他,在于人主方寸之治而已矣。
凡御下之道,恩过则骄,骄则不可不戢之以威;
威过则怨,怨则不可不施之以恩。
恩威之道,圣人所以制世御俗,犹天地之有阴阳,损之益之,不失中和,以生成万物者也。
夫恩者,欲物之亲己也,有时而生怨;
威者,欲物之畏己也,有时而生慢。
小人之性,恩过则骄,骄而裁之,则怨矣。
爵禄赏赐,妄加于人,则其同类皆曰:「我与彼才相若也,功相敌也,彼得之而我独不得,何哉」?
是出一恩而召群怨也。
故曰:恩有时而生怨也。
威严太盛,则人无所容;
刑罚烦苛,则滥及无辜,则其同类皆曰:「是过也,人谁无之,彼既不免,行将及我」。
于是乎穷迫思乱。
为其上者,乃更畏恐而求姑息,是始于严而终于慢也。
故曰:威有时而生慢也。
如是,则为人上者,岂不至难哉?
盖善为人上者不然。
恩必施于有功,而罚必加于有罪。
恩虽至厚,而人不敢妒者,何也?
众人之所与也。
罚虽至重,而人无所怨者,何也?
众人之所恶也。
大行皇帝天性至仁,群臣之功或未足言,而赏之已厚;
罪或不可容,而罚之至轻。
善则善矣,而小人不识大恩者,或几乎骄慢矣。
臣窃意殿下今兹继而为政,必将纠之以严。
纠之以严诚是也,然天下之人涵濡大行皇帝圣泽日久,一旦暴加绳检,恐骇而离心。
伏愿殿下徐以义理教之戒之,有不听从而尤无良者,然后加刑罚焉,则谁敢不肃,此善者也。
往者大行皇帝嗣位之初,章献明肃皇太后保护圣躬,纲纪四方,进贤退奸,镇抚中外,于赵氏实有大功,但以自奉之礼或崇重太过,外亲鄙猥之人或忝污官职,左右谗谄之臣或窃弄权柄,此所以负谤于天下也。
今殿下初摄大政,四方之人莫不观听以占盛德。
臣以为凡名体礼数所以自奉者,皆当深自抑损,不可尽依章献明肃皇太后故事,以成谦顺之美,副四海之望。
大臣忠厚如王曾,清纯如张知白,刚正如鲁宗道,质直如薛奎者,殿下当信之用之,与共谋天下之事。
鄙猥如马季良、谗谄如罗崇勋者,殿下当疏之远之,不可宠以禄位,听采其言也。
臣闻妇人内夫家,而外父母家,况后妃与国同体,休戚如一。
若赵氏安,则百姓皆安,况于曹氏,必世世长享富贵,明矣。
赵氏不安,则百姓涂地,曹氏虽欲独安,其可得乎?
是故政者,正也。
为政之道,莫若至公。
臣愿殿下熟察群臣之中,有贤才则举之,有功则赏之。
虽贱如厮役,憎如仇雠,远在千里之外,皆不可弃遗。
如此,则人谁不劝矣?
群臣之中,职事不修则废之,有罪则刑之。
虽贵为公卿,亲为兄弟,近在耳目之前,皆不可宽假。
如此,则人谁不惧矣?
夫为善者劝,为恶者惧,百官称职,万民乐业,天下之安,犹倚泰山而坐平原也。
尚何忧哉!
然后俟皇帝圣体平宁,授以治安之业,自居长乐之宫,坐享天下之养,则殿下圣善之德,冠绝前古,光映后来。
周之文母,汉之明德,不足比也。
臣备国家侍从之臣,以谏争为职。
不胜区区之诚,妄冒以闻。
伏惟殿下置之几席,少加听察。
臣光昧死再拜上疏。
按:《司马公文集》卷二五。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八,《国朝诸臣奏议》卷二六,《赵宋三太后临朝事略》嘉祐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