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修德为治之要十事奏 其十 无逸 北宋 · 吕公著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五、《宋名臣奏议》卷三、《皇朝文鉴》卷五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五七、《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九、《东都事略》卷八八《吕公著传》、《宋史》卷三三六《吕公著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九○
昔周公作《无逸》之篇,以戒成王,其略曰:昔商王中宗,治民祗惧,飨国七十有五年。其在高宗,不敢荒宁,飨国五十有九年。厥后立王,生则逸,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呜呼,非爱君忧国之深,其言何以至此!又曰:「继自今嗣王,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无若商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小人怨汝詈汝,则皇自敬德」。「乱罚无罪,杀无辜,怨有同是,丛于厥身」。盖人君初务纵逸,小人必怨而大臣必谏,至于淫刑乱罚,以杜言者之口。然后流连忘反,不闻其过,而终至于灭亡。故曰《无逸》之书,后王之元龟也。唐明皇初即位,宋璟为相,手写《无逸》图设于帝座。明皇勤于政事,遂致开元之治。其后宋璟死,所献图亦弊而彻去,明皇遂怠于政,亲见天宝之乱。由是观之:「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人君诚能慎终如始,不敢逸豫,则德有尧舜之名,体有乔松之寿,岂不美哉!
右臣闻孟子曰:「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今朝廷始初清明,臣虽术学浅陋,惟是前代圣帝明王所以致治之迹,可以为法;与夫暴君暗主所以兆乱之道,可以为戒者,乃敢告于左右。古人有言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夙夜以思,去其不如舜者,就其如舜者,是亦舜而已矣」。陛下加意无忽,则社稷幸甚,天下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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