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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告敕不由封駮司奏治平四年九月 北宋 · 吕公著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二、《宋名臣奏议》卷五六、《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二、《东都事略》卷八八《吕公著传》、《宋史》卷三三六《吕公著传》、《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
臣近为降下司马光告敕封駮司,寻以为不便,遂具封駮闻奏
窃知已直降光告敕閤门
臣伏祖宗封駮之职,盖以朝廷政令不能一一尽当,故使有司得各竭其意,以补阙遗。
臣既缪当官守,茍有愚见,诚不敢自默,以失祖宗置司之意,是以即有论列
今来朝廷既以臣言不当自当显行黜责
其所降敕告,亦须经由本司
盖臣虽可罪而此职终不可废。
若因臣一不当,遂使今后封駮之司不复举正职事则是祖宗法度由臣而坏。
伏望圣慈正臣封駮不当之罪,特加显黜,以振纲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