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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圣并侑奏嘉祐七年 北宋 · 吕公著
 出处:全宋文卷一○九二、《宋名臣奏议》卷八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
谨按孝经》:「郊祀后稷配天宗祀文王明堂,以配上帝」。
春秋传》曰:「自外至者,无主不止」。
然则天地之祭,必有所配者,皆侑神作主之意也。
且祖一而已,始受命也,宗无豫数,待有德也。
由宗而下功德显者自可崇庙祐之制,百世不迁,垂之无穷
至于对越天地,则神无二主所以奉上帝之尊,示不敢渎。
至唐垂拱中,始以三祖同配。
开元十一年明皇亲享,遂罢同配之礼。
伏见皇祐五年诏书今来南郊三圣并侑。
后次却依旧礼布告中外
未几复有每遇南郊三圣并侑之诏。
虽出孝思,颇违经礼。
臣等谓自今宜以太祖定配,为得礼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