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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定礼文 其六 荐新不择不出神主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三、《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九
臣等谨按古者荐新于庙之寝,无尸,不卜日不出神主,奠而不祭
近时择日而荐,非也。
礼记》曰:「未尝食新」。
新物之出,未荐寝庙,则人子不忍前此食新孝恭之道也。
荐新见于经者,《豳诗》曰:「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
献羔,谓享。
司寒开冰,此建卯之月,以之祭韭,盖豳土节晚而气寒故也。
周颂》曰:「猗欤漆沮,潜有多鱼」。
此则季冬荐鱼春献鲔之乐歌也。
周礼·䱷人》:「春献王鲔」。
说者以为季春三月春鲔新来
王鲔,鲔之大者
云献于庙之寝也。
郑氏云:「祭以首时,荐以仲月」。
大夫、士也。
天子诸侯,物熟则荐,不限孟、仲、季月
故《月令》:夏荐孟秋季秋
魏高堂隆不原于此,乃曰:「天子诸侯仲月季月荐新」。
非也。
礼文残缺,经之所载止于四物而已
吕氏月令》:「一岁之间八荐新物」。
仲春献羔开冰
季春荐鲔;
孟夏以彘,尝麦
仲夏以雏(雏,鸡也。),尝,羞以含桃
孟秋登谷
仲秋以犬,尝麻;
季秋以犬,尝
季冬尝鱼是也
开元礼加以五十馀品。
景祐中礼官建议以为《吕纪》简而近薄,唐令杂而不经于是更定四时所荐。
春孟月蔬以,以,配以卵;
仲月荐冰;
季月蔬以,果以含桃
夏孟尝麦,以彘,仲月果以瓜,以来来禽林禽。)
季月果以芡,以芰(芡,今鸡头。芰,今菱角。)
秋孟月尝,尝穄,配以鸡穄为饭。),果以,以
仲月尝酒,尝为饭。),蔬以茭萌
季月尝菽,尝荞麦小豆渍而烝之。绿豆荞麦为饭。)
冬孟月羞以兔,果以栗,蔬以藷藇(藷,专于切。藇,薪于切。今山预。)
仲月羞以雁,以獐;
季月羞以鱼。
凡二十八物,除依《诗》、《礼》、《月令》外,又增多十有七品
虽出于有司一时之议,然岁时登荐祖宗,行之已久。
礼沿时制损益不必同。
依于古则太略,违于经则无法
今欲稍加刊定,取其间先王所尝享用膳羞之物,见于经者,可依旧制存之,其不经者去之,庶几不失礼意
伏请自今荐庙,孟春以卵(臣等谨按王制》:「孟春以卵。」《时则训》季冬云:「雉雊鸡呼卵。」则今正月鸡子,取新物相宜。),以旧作。臣等谨按《诗》曰:「爰采葑矣。」盖,有毫,一名菁。《本草》云:「菘菜,北种初年半为芜菁二年菘种都尽芜菁。南种,亦然里俗谓之蔓菁。」然则北地所宜,又见于经,宜备时荐。请以。)
仲春荐冰;
季春荐笋(《周礼·醢人》:「加豆之实,有笋菹。」孙炎曰:「竹初萌生谓之可以为菜。」《殽诗》云:「其蔌维何,维及蒲。」蔌则菜殽也。),羞以含桃(臣等谨按月令仲夏:「羞以含桃,先荐寝庙。」今在三月者,盖四月寒燠不齐,而气至有早晚,物成有先后。《毛诗传》曰:「豳土晚寒是也。故《国朝时令》以三月樱桃,而汉叔孙通亦云:「古者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各以其宜也。」孔颖达礼记·月令仲夏正义》云:「诸月无荐果之文,此独进含桃者,此果先成,早于馀物,故特记之。」则是诸果亦时荐。)
孟夏以彘,尝麦(今用大烝而炊熟。臣等谨按月令孟夏:「以彘,尝麦,先荐寝庙。」言而已则是大小宜备荐也。)
仲夏尝雏,以,羞以瓜(《礼记·月令仲夏之月:「天子乃以雏,尝。」郑氏曰:「此尝雏也,而云以尝者,不以牲主谷也。必以者,火谷也,气之主也。」孔颖达曰:「非新成,直取与雏同荐之。」蔡氏以为此时新熟,今蝉鸣黍是也。《尔雅》曰:「生哺,鷇。生噣,雏。」《说文》云:「雏,鸡子也。」陆德明云:鸡也。《内则》:人君燕食,所加庶羞有瓜。《诗》曰:「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
季夏羞以芡,以菱(《周礼·笾人》:「加笾之实」,有菱芡。菱,芰也。宜依经以菱易芰。)
孟秋与稷(旧尝穄,配以鸡。今依《月令仲夏「以雏,尝」,此不复用鸡。臣等谨按月令孟秋:「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不名言其谷,则明所尝非一谷,谓若黍稷之属。《本草》注:「稷即穄也,楚人谓之稷,关中谓之縻。其谓之黄米。」宜以稷易穄。),羞以,以(《周礼·笾人》:「馈实之笾,其实。」《礼记·内则》云:人君燕食加羞,有。)
仲秋尝麻(《月令仲秋:「以犬,尝麻。」今不用犬,故止尝麻。),尝为饭。《月令季秋:「以犬,尝。」今不用犬牲,故止尝。),羞以蒲(旧茭萌。臣等谨按《诗》曰:「维及蒲。」蒲与茭白相类茭白不经,宜以蒲白易之。《周礼·醢人》:「加豆之实,……深蒲。」郑司农云:「蒲入水深,故曰深蒲。」玄谓「蒲生水中子。」)
季秋尝菽(《豳诗》曰:「十月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菽,大豆也。),羞以兔(《周礼·庖人》:掌六兽,有兔。《内则》云:人君燕食加羞,以兔。)以栗(《周礼·笾人》:馈食之笾,其实。《内则》:人君燕食加羞,有。《小正》曰:「栗零,在八月。」今梁地栗晚熟,宜以九月荐。)
孟冬羞以雁(《周礼·庖人六禽有雁。又曰:「行鲜羽。」郑氏云:「鱼雁水涸而性定。」)
仲冬羞以麇(《周礼·庖人》:掌供六兽,有麇。《内则》三十一物有麇脯、麇轩。臣等谨按古今注》曰:「齐人谓麇为獐。」宜以獐作麇。)
季冬羞以鱼(《周礼·庖人》:「行鲜羽。」杜子春曰:「鲜,鱼也。」杜佑曰:「此时鱼得阳气,洁。今荐用鲤。」臣等谨按季冬献鱼,而《诗》曰:「有鳣有鲔,鲦鲿鰋鲤。」则是众鱼但及时美洁,皆可登,非特用鲤而已。)
今春不荐鲔,实为阙典
伏请季春荐鲔以应经义,无则阙之可也
如林禽、荞麦茭萌藷藇之类,及季秋尝酒,皆不经见并合删去
凡此二十七物,其新也,人君不敢尝,必先荐于寝庙
不贵非时而出,而时亦不可后也。
孔子曰:「不时不食」。
《记》曰:「天不生,地不养,君子不以为礼,鬼神弗飨也」。
后汉诏书亦以「供荐新味多非其节,或郁养强熟,或穿掘萌芽,味无所至,而夭折生长
自今奉祠陵寝,皆须时乃上」。
太庙荐新之品,出于玉津琼林宜春瑞圣诸园及金明池后苑所供,其所无者,乃索诸杂买务
池苑所出市鬻之物,多至后时,人已属厌而方用登庙,有乖荐新之义。
谓宜严敕有司,凡新物及时而出者,即日登献
既非正祭,则于礼不当卜日
《汉旧仪》尝之属,皆于庙而不在寝,故《韦玄成传》以为庙仪二十五祠,而荐新在焉。
自汉至于隋、唐,因仍其失,荐新虽在庙,然皆不出神主
今出神主,则失礼尤甚
伏请依韦彤五礼精义所说,但设神坐,仍俟寝庙成,荐新于寝,庶合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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