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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天用乐劄子1078年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一、《古灵先生文集》卷一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谨按,《礼》:祀天以冬日至,取微阳洞开,天之始也。
兆于南郊,就阳位也。
即地上之圜丘,因天事天也。
燔燎而升烟,求阳以气也。
玉奠苍璧,牲、币如其色,肖洪覆之自然也。
乐用圜钟为宫,以其上应房、心,有天帝明堂之象也。
宫声三奏,角、徵、羽各一奏者,合阳奇之数,欲神之听之也。
祭地以夏日至,取阴德潜萌,地之始也。
坎于北郊,从阴义也。
就泽中方丘,因地事地也。
瘗埋,顺其性之含藏也。
方琮而黄币,仿形色也。
乐用函钟为宫,以其生于未之气,未,坤位也。
宫声与角、徵、羽各二奏者,合阴偶之数,所以八变,则地示出焉。
夫先王求神之意,可谓尽矣。
以为天时者,乾坤因之而阖辟,阴阳系之而消长,鬼神亦由是而利用出入者也。
故作大事必顺天时,既得其时,又择其位也。
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以至于器币乐舞,至纤至悉,无不从其类。
以此事神,则神无不飨也。
汉元始间,不原《礼》意,附会《周官》大合乐之文,谓之合祭。
复以正月三阳在下息,卦受《泰》,于是诹上辛之日,合祭天地于南郊,观其时位与夫器币乐舞之设,是徒寓地祇于啜食之列,而意不在焉。
后汉正月上丁祠南郊,礼毕次北郊。
下逮南齐,又以正月上辛祠昊天,次辛瘗后土。
虽得其位,不得其时,诚不至而礼不专,是亦主为礼天而发耳。
窃有一證焉,《记》曰:「御同于长者,虽贰不辞,偶坐不辞」。
郑氏曰:「盛馔不为已也」。
王者事父孝,故事天明;
事母孝,故事地察。
岂可以后土富媪之灵,载物无疆之德,而事之仅如偶坐之宾乎?
深恐柔祇未之享也。
臣谨再详《仪注》,合祭天地于一坛之上,其为非礼明甚,固当改正。
然古今异宜,沿革殊致,三岁一郊,汉唐成宪,祖宗以来,莫能易也。
今罢合祭,则北郊惟使有司摄事,于理未安,谓宜以亲郊之岁,用夏日至先有事于方泽
盖祭者,荐其时也。
近人而亲者无如地,取材于地,故先祭以明亲亲之仁;
远人而尊者无如天,取法于天,故后祭以正尊尊之义。
青城,若张法驾,仪物一从简易,务称尚质之意,其扈卫锡与,可于郊赏数中豫给五分之一。
或量加特赐,系自上恩,所贵奉事天地,不失礼意。
惟朝廷财幸,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