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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才翁墓志铭1054年5月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二、《蔡忠惠集》卷三五、《永乐大典》卷二四○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苏才翁讳舜元
其先自汉典属国武葬武功其后周邳公、隋房公唐许公、文四相世居不迁
文宪之后传素,避广明乱,西入蜀。
子振梓州桐山令,生剑州司马寓。
司马生赠刑部侍郎讳协,是为曾祖考。
其配薛氏追封河东郡太夫人
刑部祖考太师尚书令中书令讳易简,终礼部侍郎
祖妣崔氏,广平郡太夫人
礼部皇考工部侍郎讳耆,终尚书工部郎中直史馆
娶王氏,金城县太君太尉文正公之女。
三子,皆有才名,而才翁最长。
七岁能为歌诗文正公爱且奇之,奏授同学究出身,调蔡州兴平主簿,移尉新昌
时诏复唐十一科,而新令门选不得与焉。
乞还所有官以应诏,不得报
乃上所著文章,召学士院试,赐进士出身
明道中,主开封扶沟簿。
畿内饥甚,君欲发廪以赈之,其令畏缩,辄移病,君即出以活饥者。
用举任者改大理寺丞
工部丧,外除开封咸平县。
咸平聚兵万计军中旦阅卒,有厌大校之虐己者,方持弓矢,辄怒骂众军牵连一营惊哗。
君闻之,至其所,众惶泣且诉,君慰劳罢之,因饮射至暮。
明日,易其军校,而流其唱为惊哗者。
殿中丞移知眉州眉山
西夏元昊寇延安,君条上禦贼方略
知府事吴公遵路荐其才,除通判□州事。
贼酋李兴归命边州系之,而上其事。
踰时□□下,君因言,其贼来者,宜厚其资,速宠借,以驱□其未至者。
李兴辈反为囚虏,必已自悔
且元昊惨毒,而其偏校虽畏之,其心岂易服从哉?
若饵以购赏,必相引而至。
并陈攻守利害十二事以闻。
太夫人去官
勾当京东排岸司,改太常博士
三司使王公任君三司勾当公事
出为荆南路提点刑狱,未行,易福建路
汀州民王宁殴王先至死,以赇盖覆得不败,且三年矣。
君至,即捕按。
尚书屯田员外郎王稷部将,治穷其事,发王先尸验其伤,犹然岁久为请。
特奏杀之。
又迁尚书祠部员外郎,移京西未几又移河东
以弟舜钦谪死湖州,求江吴一郡,得扬州
未至,改两浙
凡四皆为提点刑狱君益谨职
颜杲卿真卿之后流寓温州,君索其祖告身家谍推之,得其实
建言近年守臣因贼屈附抵法诛戳,盖忠义不修,莫为之劝。
今二颜之裔曰惟孜、似贤,皆为编户民
若录其嗣,显白二颜事,以动天下,可不刑而化。
朝廷特官颜氏二子
明堂恩,度支京西转运使
邕州峒獠二广边用不给,君以所部羡钱二十万缗助之。
三司度支判官
至和元年五月初二日终于京师祖第,年四十九。
夫人刘氏,旌德县,贤而有法
男曰涓,大理寺丞
曰澥、注、洞,皆太庙斋郎
鸿、汶及二女皆幼。
曾祖而下开封府开封县宰辅乡。
才翁之殁汴,无资以为生,诸孤就养江南,居润州,侍柩以行。
某年某月某日,葬于丹阳某乡,使人请铭。
某与才翁兄弟游最久,今皆已亡矣,尚忍铭哉!
初,才翁少年欲以文词进,愿还官科试,思与天英豪角逐笔研间,以力决胜不得如其意。
边隅夙夜讲画谋策,要以术数剪屈夷虏,书屡上,不见省用。
大臣如前丞相贾公、丞相文公、故参知政事范公,皆持国秉,力推荐之,终以序进,志不得骋。
平居谈辩唐数百年间,喜称魏郑公谏诤裴晋公德业,李临淮将兵、卫公处边事、刘忠州通流财利韩退之文章,类此数人而已
其议当世人物,亦以之为标的,于人少所称许
有同班列、偕出入,漫不省记以是与者益少。
莅官当事,定虑果决所至制束强黠敦尚风仪
为文不迹故陈,自为高古,虽所不与者亦不能掩也。
君善草隶藏书数千卷,皆手自雠校
撰述奏御集》十卷、《塞垣近事二卷奏议三卷文集十卷
课子治经史,率有准程所以诸子积学有立
铭曰:
龙渊之器,不投兕犀孰知其利?
志古豪英不任于权,孰知其智?
负才自高不屈于人,与世或异。
先民之载,德不必年,贤不必位。
大江之南,顺卜之吉,庆延嗣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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