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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福康公选尚乞依五礼之名存其物数奏嘉祐二年 北宋 · 吴奎
 出处:全宋文卷九八五、《国朝诸臣奏议》卷三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二一
臣闻古者婚姻,始用行人告以夫家采择之意,谓之纳采
问女之名,归夫庙卜而获吉,以告女家,谓之问名纳吉
选尚一出朝廷不待纳采
公主封爵已行诞告不待问名而卜之。
纳成既有进财,请期有司择日
宜稍依五礼之名,存其物数,俾知古者婚姻事重而夫妇之际严。
如此,则亦不忘古礼之义也。
欲俟公主出降日,令李玮家主婚之人具合用雁、币玉、马等陈于内东门外,以授内谒者进入内中,付掌事者受之,其马即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