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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纳汴河粮纲到京欠数事诏天圣元年七月 北宋 · 宋仁宗
 出处:全宋文卷九四二、《宋会要辑稿补编》第五六○页
自今汴河粮纲到京纳外少欠,除依例给限填内,不足许将纲梢等合请粮食,令排岸司勾索随纲券历点检,具合请人数则例粮料院,据见管人合请粮食数目明白批勘声说坐仓不请充填欠数。
当日依历逐人名下粮斛色额石斗印书公文,送排岸司照会销欠。
外有剩数,即令向下勘请,不得在京批勘。
若填外尚有少欠,即依条施行
按:《宋会要辑稿》食货四六之八(第六第五六○七页)。又见同书食货四二之九(第六第五五六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