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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立定规除宣徽使节度使劄子九月二十八日 北宋 · 赵抃
 出处:全宋文卷八八四、《赵清献公集》卷二、《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之四四(第三册第二五一八页)、《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九七
臣伏见近年朝廷非次除节度使宣徽使,颇为烦数。
窃以二者使额,在唐李则付与容易,属圣朝则授与艰难,职任绝优,事权实重,臣僚设非勋旧,名器安可轻假?
谓宜任重赏格,得以关防倖门,须有定规,庶谓至治。
臣愚欲乞指挥,今后宣徽节度使内,文臣须是曾历中书枢密院任用,加之德望为人推服;
武臣曾经边鄙、建立功业者,方许除拜。
宣徽使元额只是两员,至如使相之任,体貌尤重,更当慎惜,岂宜轻议?
尝闻太祖皇帝朝命曹彬收复江南,功成凯还,虽赐与则多,终不授使相
臣以谓此等官职,平时无故等闲除授,臣僚亦以等闲得之,不以为贵。
四方向去万一有缓急事宜,必有贤智豪伟之人,为陛下制变御侮,立功立事。
当此之际,朝廷行爵赏恩赉之议,则以何官职处之?
久远之制,须今日思之重之惜之,不可不慎也。
伏望陛下特赐圣旨,以臣所请付两府议定,执守施行,上以遵祖宗之法,下以重爵位之赏,则中外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