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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公书1044年 北宋 · 苏舜钦
 出处:全宋文卷八七七、《永乐大典》卷三四○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九、沈校本附《苏舜钦集拾遗》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舜钦再拜
凛,伏惟按部起居安裕。
前月拜书,甚疏略,必已通呈
舜钦不晓世病,踏此祸机,虽为知己者羞,而内省实无所愧。
流言奉惑,不辟缕述
自杜丈入相已来群公日相攻谤,非一端也。
九月末间,尝与子渐、胜之邸中小饮,之翰、君谟见过,胜之言论之间,时有高处二谏因与之辨析
本皆戏谑,又无过言,此亦吾曹常事
一二日,朝中諠然以谓及时政,吁,可骇也!
故台奏疏赵祐二谏,尝论其不才故也。)天子辨其诬,不下其削。
台中郁然不快无所泄愤,因本院神会,又意君谟预焉(时君谟赴会诸君同出馆过邸门。)于是再削,其削亦留中不出
诸台益忿,重以秽渎之语上闻,列章墙进取必于君,知二相胆薄畏事,必不敢开口以辨。
既而起狱震动都邑,又使刻薄之吏当之陶翼宪长所举,中人追押席客,皆翼之请也。)希望沽激深致其文,枷掠妓人无所不至,设有自诬者,则席宾皆遭污辱矣。
进邸神会比年皆然,亦尝上闻,盖是公宴
台中谓去端闱不远,以榷货务较之孰近榷务后邸中两日作会甚盛。)
若谓费用过当,以商税院比之孰多?
舜钦或非时为会,聚集不肖则是可责也。
原叔济叔辈,皆当世雅才朝廷尊用之人,因事燕集安足为过?
卖故纸钱,旧已奏闻,本院自来支使判署文记前后甚明。
都下他局亦然不系诸处帐管。),比之外郡杂收钱,岂有异也外郡官地种物收利之类甚多下至粪土柴蒿之物,往往取之以助筵会。)
当时本恶于胥吏辈率醵过多,遂与同官各出俸钱外,更于其钱中支相兼皆是祠祭燕会上下饮食共费之。
今以监主自盗定罪减死一等科断,使除名为民,与贪吏官物入己一同(始府中敕断两官罚铜二十斤。后六日府中复遣吏来取出身文字,殊不晓。)
阁下观其事,察其情,岂当然乎?
舜钦虽不足惜为国计者,岂不惜法乎(自有他条不用,私贷官物文记准盗论,不至除名判署五匹,杖九十,其法甚轻。)
审刑自为轻重不由二府,茍务快意坏乱典刑丁度京兆不逐之翰也。)
二相恐栗畏缩自保其位,心知非是不肯开言(上有怒意,皆不敢承当。)
坐客饮食被刑,斥逐奔窜衔愤沥血无人哀矜,名辱身冤,为雠者所快。
辇毂之下尚尔远民冤滥,孰肯更为辨之!
近者宗古滕宗谅张亢所用官钱钜万,复有入己,惟范公横身当之,皆得末减
非范公私三人,于朝廷大体,实有所补多矣。
国朝本以仁爱天下常用宽典,今一旦台中蓄私结党,绳小过以陷人,审刑深文逞志,伤本朝仁厚之风,当涂得不疾首叹息也。
钦年将四十矣,齿摇发苍,才为大理评事
廪禄所入,不足衣食
性复不能凶邪之人相就近今得脱仕籍非不幸也。
自以所学教后生,作商贾于世,必未至饿死
故当缄口远遁不复更云。
但以遭此构陷累及他人,故愤懑之气不能自平,时复嵘𡵓于胸中一夕三起茫然天地间无所赴愬
天子仁圣,必不容奸吏如此,但举朝无一言以辨之,此可悲掖垣诸君列章论馆中人,此自古未有。唯赵叔平不署,且有削,极言辨之,可重可重!)
舜钦素为永叔奖爱,故粗写大概,幸观过而见察也。
苦寒伏望保重不宣
舜钦再拜
按:《梁溪漫志》卷八,中华书局一九八五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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