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告除大理奏 北宋 · 张方平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三、《乐全集》卷二五
伏见敕差都官员外郎王告权大理少卿事。切以大理寺评天下刑狱,宜得宽平之吏以当其职。王告为吏之迹,专以苛深为能。前任德州,发官吏微过,劾奏无虚月,真天资刻薄人也。国家自祖宗已来,审慎用刑。至陛下临御,哀矜庶狱,急深故之罪,宽纵出之罚。天下怀皇家之仁最深厚者,实以用法平恕,未尝滥一无辜。近日所用法吏,推择稍易,而舞文者颇出矣。今又用告为大理,必恐议刑文害,损累朝积德,使四方化其惨急,为上歛怨,伤时善政。伏乞圣慈特停此命,别择循良吏以为理官,诚天下之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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